4、情境敘述:
為活絡地方經濟,帶動產業商機,甲縣縣長於 110 年 1 月 12 日 110 年第 1 次縣務會議,指示該府農業局於 110 年 3 月 13 日至 5 月 2 日,在該縣○○鎮舉辦「幸福花海慢活山城」活動,結合花海藝術活 動、國際花毯節及臺灣農業博覽會一併舉行,部分活動經費業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核定補助。為擴大宣傳,縣長指示邀請各直轄市、縣(市) 政府組團參觀,並轉知所屬機關、學校及相關團體參加。
本次活動內容精彩豐富,希望藉由花海吸引民眾接觸農業,推廣山城農遊體驗、宣傳重要農業政策及研發成果,讓民眾親身體驗農村豐富樣貌。展示總面積近 50 公頃,花海景觀區面積約占 16 公頃,並有大糧倉計畫的高粱種子生產區及蘊含食農教育理念的可食地景區等。如為團體預約,將安排志工進行深度解說,分享農業相關經驗。
問題:
假如您是甲縣政府農業局本案承辦人,請以「簽稿併陳」方式, 將本案簽陳縣長核定,並以該府函(稿)普通件,函請各直轄市、縣 (市)政府組團參觀,並轉知所屬機關、學校及相關團體參加,另副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5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