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s:20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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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吸措施,辨識, 護具選擇, 使用,維護,訓練, 成效評估,兩百人計畫
呼措, 辯選用維訓評, 兩百計
(呼吸措施, 鞭薛永為CP, 日八針)
(呼吸措施, 鞭打水滸病大蟲薛永, 為了CP值, 鞭打後呼吸急促,再請蜜勒日八大師打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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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 277-1 條
雇主使勞工使用呼吸防護具時,應指派專人採取下列呼吸防護措施,作成執行紀錄,並留存三年:
一、危害辨識及暴露評估。
二、防護具之選擇。
三、防護具之使用。
四、防護具之維護及管理。
五、呼吸防護教育訓練。
六、成效評估及改善。
前項呼吸防護措施,事業單位勞工人數達二百人以上者,雇主應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相關指引,訂定呼吸防護計畫,並據以執行;於勞工人數未滿二百人者,得以執行紀錄或文件代替。 (呼吸防護指引109/7/1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