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一個人不知道自己在社會中的地位,不知道自己屬於哪個階層,不知道自己的天賦和才能,甚至不知道自己喜歡什麼、追求什麼的時候,他的決策就是毫無偏見的。當所有的人都在這樣一種「無知之幕〔veil of ignorance〕」背後作決策時,他們所一致公認的社會契約,就是正義的。
羅爾斯認為,關於人民的權利或是國家對於人民權利的限制,不但應該符合傳統政治學中所描述的社會契約,而且這分契約應該是在無知之幕背後( behind the veil of ignorance )所完成的。
背後的人並非全然無知,他們還是瞭解社會的一般運作法則,經濟現況,歷史背景等。無知之幕是個想像的道具,每個人進入幕後都會回到原初狀態。在此情境下,他們協商溝通,完成一份社會契約。此契約的目的是為了約束將來走出無知之幕「以後」的社會運作。簡言之,人們「事前」在無知之幕背後簽訂「事後」的規範。
假設段考成績並不發給每位同學,然後請大家表決是否需要調整成績,基於在一種無知之幕後面,大家會作出比較一致又公平的決定,但是如果已經發下段考成績,每個人就會依據自己分數的高低或者計算排名,然後再來作出示否調整分數的表決。
們根本無法站在無知之幕後面,排除掉所有自身利益或偏見,所以做公共決策的時候,其實並不是公益、公正的,投票只不過是讓「大多數有益的人」贏。
取自<被貓撿到的幸福>
http://maybird.pixnet.net/blog/post/27591959-%E7%BE%85%E7%88%BE%E6%96%AF-%E7%84%A1%E7%9F%A5%E4%B9%8B%E5%B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