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甲與乙結婚已三年,無生育子女。數日前甲過世,未留有遺囑,最近親屬僅有姊丙及妹丁二人。甲有遺產 360 萬元,依法應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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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和兄弟姐妹同為繼承人其應繼分應依民法第1144條為1/2為180萬丙丁各9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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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繼分:
乙可得360*2/3=240萬
丙、丁各得120/2=6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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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180
丙 丁 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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