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設施依規定必須實施環境輻射監測,設施經營者應提報環境輻射監測計畫,請說明環境 輻射監測計畫應載明之事項。
詳解 (共 1 筆)
詳解
1.監測項目.包括連續性環境直接輻射監測.累積劑量之環境直接輻射監測及放射性物質可能擴散途徑之環境試樣.且敘明式樣何種.取樣頻次.取樣地點(應以地圖標示).取樣方法試樣保存.分析方法.偵檢靈敏度及相關參考文件
2.監測結國評估方法.包括飲水及食物攝食量等評估劑量參數與劑量評估方法
3.品質保證及品質管制執行方法說明
4.環境試樣放射性分析之預警措施
5.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