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倒地之選手於主審之讀秒期間起身,並有意志繼續戰鬥,主審應繼續讀秒 至「八」,使倒地再起之選手恢復正常之後,主審應判定該選手是否已恢復正 常,主審得宣告「繼續」而繼續競賽 遭受 KD 之選手,在讀秒數到「八」時,尚無意志繼續比賽主審應宣告 KO, 判定其對手獲勝 讀秒於各回合或競賽時間結束後,仍得繼續進行 雙方選手同時倒地之情現下,只要其中一方仍處於尚未完全恢復之情況 讀秒至「十」時,雙方選手仍未恢復,應以倒地前之得分決定優勝者 經主審宣告對方選手不能繼續比賽時,不論在讀秒中或非讀秒中,主審得逕 自宣告優勝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