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
職安管理辦法12-2
下列事業單位,雇主應依國家標準 CNS 45001 同等以上規定,建置適合
該事業單位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並據以執行:
一、第一類事業勞工人數在二百人以上者。
二、第二類事業勞工人數在五百人以上者。
三、有從事石油裂解之石化工業工作場所者。
四、有從事製造、處置或使用危害性之化學品,數量達中央主管機關規定
量以上之工作場所者。
前項安全衛生管理之執行,應作成紀錄,並保存三年。
…
計畫:30人以下, 以執行紀錄代
規章、100人以上,
系統:200人以上(一類),500以上(二類),石油裂解,危害化學品
管理單位,委員會:一類100人, 二類300人,
….
規1百,系25裂化,單委13, 總一級么兩伍佰,三級三千
(跪一拜, 施朗無劣化, 單位一三, 中醫急要人伍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