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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 - 90007 工作倫理與職業道德共同科目 不分級 工作項目 01:工作倫理與職業道德 1-50(2026/01/14 更新)#136940(50題)

115年 - 90010 食品安全衛生及營養相關職類共同科目 不分級 工作項目 03:營養及健康飲食 1-69(2026/01/14 更新)#136939(69題)

115年 - 90010 食品安全衛生及營養相關職類共同科目 不分級 工作項目 02: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規 1-40(2026/01/14 更新)#136938(40題)

115年 - 90010 食品安全衛生及營養相關職類共同科目 不分級 工作項目 01:食品安全衛生 151-172(2026/01/14 更新)#136937(22題)

115年 - 90010 食品安全衛生及營養相關職類共同科目 不分級 工作項目 01:食品安全衛生 101-150(2026/01/14 更新)#136936(50題)

115年 - 90010 食品安全衛生及營養相關職類共同科目 不分級 工作項目 01:食品安全衛生 51-100(2026/01/14 更新)#136935(50題)

115年 - 90010 食品安全衛生及營養相關職類共同科目 不分級 工作項目 01:食品安全衛生 1-50(2026/01/14 更新)#136934(50題)

115年 - 90011 資訊相關職類共用工作項目 不分級 工作項目 05:資訊安全 1-40(2026/01/14 更新)#136933(40題)

115年 - 90011 資訊相關職類共用工作項目 不分級 工作項目 04:資訊運算思維 1-20(2026/01/14 更新)#136932(20題)

115年 - 90011 資訊相關職類共用工作項目 不分級 工作項目 03:作業系統 1-10(2026/01/14 更新)#136931(10題)

最新試題

103. 房東甲賣屋後,新屋主乙接 手後告知現有承租戶丙,舊有租約雖 然租期未達五年但已不適用,要重新簽定新約,若不簽約,丙將 無權在此居住,請問下列敍述何者正確? (A) 依民法規定房屋轉讓,原有房客雖有居住權利,但租約仍應 重新簽定 (B) 乙已成為新屋主,可自行決定是否要重新簽定租約 (C) 依民法規定,房屋經轉讓他人,原有契約對房客仍然有效 (D) 依土地法規定,房屋經轉讓他人,原有契約對房客仍然有效

102. 甲向乙承租房屋居住使用,契約尚餘 2 個月到期,甲告知乙,直 接自押金扣抵即可,日後就無須再返還押租金,請問甲的做法是 正確的嗎? (A) 押金是可清償租賃契約所產生的債務,甲為押金支付者,當 然有權決定扣抵 (B) 押金為承租人擔保承租期間損害賠償行為和處理遺留物責 任,預先支付之金錢,房客不可任意主張扣抵 (C) 為避免甲在返還房屋時被乙隨意扣抵押金,甲為自保當然可 以主張扣抵 (D) 甲若不支付租金,自然刑成債務,押金可做清償租賃期間所 生之債務,因此,甲根本不用告知房東,直接扣抵即可

101. 甲向乙承租住家一間,於繳租日時延遲多日未繳,乙告知甲契約 當中已簽下:「租金延遲繳交 3 日者,本租約自動失效,房客所 有物品視為廢棄物處理。」甲已欠租超過 3 天,乙要求甲立刻搬 離,否則將丟棄甲屋內物品,試問乙的處理方式是正確的嗎? (A) 可以,契約自由原則,甲承諾不延遲繳交,乙當可依契約執 行 (B) 不可以,依民法規定,欠租須累計至 2 個月的租金額度,甲才 能終止契約 (C) 不可以,房東應有容忍的義務,延遲付租非不付租金,要先 通知房客繳租,房客若仍不付租金,才可終止租約。 (D) 可以,付租是應該的,房東收不到租金,自然無須再提供租 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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