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最新資料
最新資料
瀏覽最新的試卷、試題和詳解,掌握最新考試資訊
最新科目
捷運◆行銷管理學概要及網路行銷實務
外國文(日文兼試基礎英文)
外國文(葡萄牙文兼試基礎英文)
最新試卷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戶政:國籍與戶政法規(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141975(4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一般民政:地方政府與政治#141974(4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原住民族行政:臺灣原住民族歷史與文化#141973(4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客家事務行政:客家政治與經濟#141972(4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客家事務行政:客家歷史與文化#141970(4題)
115年 - 115-1 證券投資分析人員:總體經濟及金融市場#141969(38題)
115年 - 115高等考試_三級_自然保育:生態學#141968(4題)
115年 - 115普通考試_農業技術:作物概要#141967(11題)
115年 - 115普通考試_農業技術:土壤與肥料概要#141966(4題)
115年 - 115普通考試_農業技術:植物保護概要#141965(5題)
最新試題
50. 船上有人落水後,下列那項操縱方法適用於立即行動,並能以最短時間返回落水者位置? (A) 威廉遜 (Williamson)旋回 (B) 單旋回 (C) 雙旋回 (D) 斯恰諾(Scharnow)旋回
49. 某船船長為L,當縱搖角為θ時,縱搖所造成的吃水增加量可由下列何項算式估算? (A) L x sinθ (B) L x cosθ (C) L/2 x sinθ (D) L/2 x cosθ
48. 下列有關電羅經鎮偏作用(Damping)的敘述,何者錯誤? (A) 消除因重力控制所產生的游移,使旋轉儀北端能穩定在子午線上,稱為鎮偏 (B) 透過作用於垂直軸之力矩減少旋轉儀俯仰,使之趨向子午線之方法,稱俯仰鎮偏法 (C) 透過作用於水平軸之力矩減少旋轉儀平移,使之趨向子午線之方法,稱方位鎮偏法 (D) 方位鎮偏法使電羅經會依緯度產生鎮偏誤差
最新申論題
## 交通部航港局102年度第2梯次 船員岸上晉升訓練及適任性評估 二等大副 航海與船舶操縱 注意事項:答案一律在答案卷作答,未在答案卷作答者,不予計分。 | 題號 | 題目 | 答案 | | | | | | --- | --- | --- | --- | --- | --- | --- |
(五)電源之功率因數為多少?【5 分】
(四)電源供應之平均功率為多少瓦特?【5 分】
最新課程
測試用
講師:
tina
簡介:
國中會考國文命題 1 2 3 4 5
國中數學(練習用)
講師:
tina
簡介:
國中會考數學練習
123
講師:
1
簡介:
123
最新主題筆記
[國營事業]倒裝句
課程:
考衝班-國營事業必考英文專班
章節:
[國營事業]倒裝句
描述:
道具:1張免費視訊卡 1.阿摩出題系統比對:篩選必考考古題倒裝句文法。2.老師影音解題。3.23題考古題練習4.p...
L2 My Mouth's in Airplane Mode!
課程:
高一下英文課程(十年級)
章節:
L2 My Mouth's in Airplane Mode!
描述:
1.老師影音講解2.片語
L3 Mammon and the Archer
課程:
高一下英文課程(十年級)
章節:
L3 Mammon and the Archer
描述:
1.考古題排名2.考古題大數據結論-必考單字分析3.老師影音講解4.片語5.雙筆記-memo+條紋式筆記紙
最新討論
9 根據「兒童權利公約」之定義,兒童係指未滿幾歲之人? (A)6歲 (B) 12 歲 (C) 14 歲 (D) 18 歲
41.依據現行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的規定,「兒童」的年齡係指未滿幾歲之人? (A)十二歲 (B)十五歲 (C)十八歲 (D)二十歲
21 公園池塘邊豎立禁止釣魚之告示,則撈捕該池塘烏龜之行為解釋上亦被禁止,係為下列何種解釋? (A)文義解釋 (B)補充解釋 (C)目的解釋 (D)推定解釋
24 下列敘述,何者符合民法關於不動產役權規定? (A)不動產役權不得因時效而取得 (B)不動產役權得由需役不動產分離而為讓與(C)需役不動產經分割者,其不動產役權消滅 (D)供役不動產經分割者,不動產役權就其各部分仍為存續
一、某甲於某日將其價值重大之限量勞力士名錶,借給好友某乙參加一場名流晚宴。晚宴結束後,某乙遲遲不肯還錶。某甲忍無可忍,正式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某乙「返還該限量勞力士名錶」。假設本件由合議庭審理,為整理事實與爭點,受命法官進行準備程序,於準備程序時,某乙當庭承認:「法官,某甲說的都是真的……那隻錶確實是某甲借給我的,我有義務還他,我同意某甲的訴求,我願意全部認輸」,法官肯定某乙之誠實面對,並由書記官將某乙話語記明於筆錄中。幾週後,法院召開言詞辯論期日,但某乙竟然徹底神隱而未出庭,某甲乃向法官主張:「法官,你看!上次某乙在準備程序都已經親口認輸了,現在他又不出庭,你應該可以直接根據他上次的認輸,判他敗訴,叫他還我錶吧?」試問:某甲之主張,是否可採?請詳述理由。(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