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最新資料
最新資料
瀏覽最新的試卷、試題和詳解,掌握最新考試資訊
最新科目
高考三級◆汽車電機與電控學
高考三級◆土地測量法規及實務(包括土地法、國土測繪法及地籍測量法規)
高考三級◆測量學(包括平面測量、大地測量及衛星定位測量)
最新試卷
115年 - 115 金門縣國民小學_教師聯合甄選︰國小基礎科目-數學#141899(25題)
115年 - 115 金門縣公立幼兒園教師聯合甄選試題:幼兒園國語文#141898(50題)
115年 - 115 普通考試_一般行政、一般民政、客家事務行政、人事行政:行政學概要#141897(50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審計︰審計學(包括政府審計)#141895(31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_一般行政︰公共政策#141894(4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一般行政、一般民政:政治學#141893(4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統計:抽樣方法與迴歸分析#141892(9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土木工程:鋼筋混凝土學#141891(9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經建行政、工業行政、農業行政:統計學#141890(8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電力工程、電子工程、電信工程:電路學與電子學#141889(9題)
最新試題
10. 船舶出塢前之工作與注意事項中,塢內進水前船底部分須巡視一周,請問下列何項不屬於船底部分須做的檢查? (A) 各海底門 (B) 油水艙之船底旋塞(Bottom plugs) (C) 螺槳以及各處鋅板等 (D) 救生艇吊裝
9. 請問當主機自動控制失效時,應當立即採取什麼動作? (A) 停止主機 (B) 減速慢行 (C) 改用手動 (D) 請示上級
8. 艙底水分為機艙艙底水及貨艙艙底水兩種,請問艙底水中之油分係指含有原油、重油或下列何種油之油性混合物? (A) 植物油 (B) 潤滑油 (C) 動物油 (D) 以上皆非
最新申論題
7. 試述變壓器在操作時過熱之原因?
6. 試述更換保險絲要注意哪些要點
(4)輸送的這段時間時間耗電多少度數?
最新課程
【三等考試】心理學|考試重點|精選影音
講師:
社工師考試|考試重點|答題技巧
簡介:
|司法特考三等及格 |社工師考試榜眼 |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及格 |臺大法律系及社工系雙主修畢業 |如何使...
憲法條文總整理(含試題練習)
講師:
最佳解
簡介:
●公職考試/警察特考考生必修,上榜關鍵就在這一門 ●條文會背還不夠,還要會解題 筆者專為國考生設計,完整...
asdfasdfasdfasdf
講師:
【站僕】摩檸Morning.
簡介:
fsgsdfgdsfgsdfgsdfgsdfgsdfg
最新主題筆記
原級、比較級、最高級重要考點文法總整理
課程:
考衝班-國營/台電/台水/郵局必考英文文法/閱測/高頻英單/考猜,總複習課程
章節:
原級、比較級、最高級重要考點文法總整理
語態-主動語態、被動語態秒殺解題攻略
課程:
考衝班-國營/台電/台水/郵局必考英文文法/閱測/高頻英單/考猜,總複習課程
章節:
語態-主動語態、被動語態秒殺解題攻略
法治國原則
課程:
【警鴿】2025憲法考點統整(上)
章節:
一、憲法的基本原理原則
最新討論
教師處理學生問題時,若因為責罰某一位學生而造成其他學生的負面影響,此影響 稱為: (A)比馬龍效應 (B)公平效應 (C)期望效應 (D)漣漪效應
74.任教九年級的陳老師習慣於將數學題目出得很難,讓同學們深信再怎麼努力也沒辦法把數學學好,心理學上稱學生的這種心理為(A)比馬龍效應(B)習得無助(C)霍桑效應(D)月暈效應
陳老師為了培養學生的閱讀習慣,與學生約定每閱讀一本課外讀物便給予一張點券,累積10 張點券可兌換獎品。請問這是下列哪一種原理的應用? (A)類化 (B)辨別 (C)代幣制 (D)古典制約
10.依民用航空法規定,下列何者不屬於民航事業? (A)普通航空業 (B)航空氣象業 (C)航空站地勤業 (D)空廚業
80. 有關腦死的病人進行器官捐贈,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術中輕度低體溫( 34 - 35 °C)也是可接受的範圍 (B) 類固醇可減少捐贈的器官發炎反應、改善肺功能 (C) 如有捐腎,應避免使用Voluven® ( hydroxyethyl starch ,HES) (D) 腦死病人應補充含糖溶液,血糖在250mg/ dL以內是可接受的
(二)甲自 105 年購入一筆土地,即違反本條規定,惟直到 114 年經檢舉始 由主管機關予以裁罰新臺幣 6 萬元,並命其停止使用並拆除其地上物 恢復原狀。甲抗辯主管機關之前揭處分已逾行政罰之裁處權時效,甲 之抗辯有無理由?(15 分) 參考法條: 行政罰法第 27 條第 1 項:行政罰之裁處權,因三年期間之經過而消滅。 行政罰法第 27 條第 2 項:前項期間,自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終了時起算。但行為之結果發生在後者,自該結果發生時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