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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甄◆森林科
iPAS◆無形資產評價概論(二)◆中級
iPAS◆智慧財產權法◆中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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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 - 115 臺北捷運公司新進行車專員(一般及原住民類)、 技術專員(常年大夜班維修類)甄試試題:綜合科目 2(數理邏輯、捷運 法規及常識)B#142527(50題)
115年 - 115-3 保險事業發展中心辦理_永續發展基礎能力測驗試題:永續發展基礎能力測驗#142526(80題)
115年 - 115-2 專技高考_牙醫師(二):牙醫學(五)(包括全口贗復學、局部贗復學、牙冠牙橋學、咬合學等科目及其相關臨床實例與醫學倫理)#142525(80題)
115年 - 115年 - 115-2 專技高考_牙醫師(二):牙醫學(四)(包括口腔顎面外科學、牙科放射線學等科目及其相關臨床實例與醫學倫理)#142524(80題)
115年 - 115-2 專技高考_牙醫師(二):牙醫學(六)(包括齒顎矯正學、兒童牙科學、牙科公共衛生學等科目及其相關臨床實例與醫學倫理)#142523(80題)
115年 - 115 專技高考_職能治療師:解剖學與生理學#142522(80題)
115年 - 115-2 專技高考_牙醫師(二):牙醫學(三)(包括齒內治療學、牙體復形學、牙周病學等科目及其相關臨床實例與醫學倫理)#142521(80題)
115年 - 115 專技高考_職能治療師:職能治療技術學(包括職能治療之評估方法與技術、活動分析與應用、治療方法與技術)#142520(80題)
115年 - 115 專技高考_職能治療師:小兒職能治療學#142519(80題)
115年 - 115 專技高考_職能治療師:心理障礙職能治療學#142518(80題)
最新試題
50. 下列有關畫波浪線處的修改,何者最符合通順簡練的原則? (A) 改為「結果是基於教師授課與學生研習的需求」,留於原處 (B) 改為「基於教師授課與學生研習的需求」,移到前句「但」之後 (C) 改為「結果是為求教師授課與學生研習的問題」,留於原處 (D) 改為「為求教師授課與學生研習的問題」,移到前句「但」之後
49. 畫底線處 本身就是「繁冗的敘述」,在不改變原意且明白通順的原則下,可用下列何者取代? (A) 改動增刪 (B) 改弦易轍 (C) 改頭換面 (D) 改進之道
48. 為求通順簡練且與下文文意連結, 畫雙底線處 有那些可以 刪除 ? (A) 的撰寫、的內容 (B) 的撰寫、的內容、的理念 (C) 而設計、維持 (D) 而設計、維持、的理念
最新申論題
3. 設函數可表為冪級數,即 , -1<x<1,求a8。
2. 求 。(10分)
(b) 請畫出的圖形。(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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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甲跳河自殺,情況危急,乙跳入河中急救之,其間乙不慎將甲的項鍊扯落遺失,關於項鍊之損害:(A)除有故意外,乙不負賠償責任(B)除有惡意或重大過失外,乙不負賠償責任(C)乙有過失即須負賠償責任(D)乙雖無過失,亦應負賠償責任,但得向甲請求報酬
33 下列關於無因管理之敘述,何者錯誤? (A)無因管理之管理,應依本人明示或可得推知之意思,以有利於本人之方法為之 (B)管理事務利於本人,並不違反本人明示或可得推知之意思者,管理人得請求本人賠償其損害 (C)管理人未盡其管理義務,對於因此所支付之費用與所受之損害,均由管理人自行承擔 (D)管理人為免除本人生命之急迫危險而為事務之管理,對於因此所生之損害,僅就惡意或重大過失負賠償之責
22 關於行政程序當事人能力與行為能力,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當事人能力係作為行政程序主體之資格;行為能力則係行政程序中作成有法律行為之能力 (B)自然人僅具有當事人能力之主體、無行為能力 (C)法人僅具有行為能力、無當事人能力之主體 (D)行政程序當事人能力與行為能力之審查,僅得由法院為之
37 依行政程序法第 22 條規定,下列所述有行政程序之行為能力者,何者錯誤? (A)依民法規定,有行為能力之自然人 (B)依民法規定,有意思能力之自然人 (C)行政機關由首長或其代理人、授權之人為行政程序行為者 (D)外國人依其本國法律無行政程序之行為能力,而依中華民國法律有行政程序之行為能力者,視為 有行為能力
15.服用下列何種藥品後,暴露於陽光下最易引發皮膚過敏反應?(A)diphenidol (B)simvastatin (C)metformin (D)tetracycline
一、甲為某公寓五樓住戶,該公寓之屋頂平台係屬全體十戶區分所有權人按其應有部分共有。甲於 20 多年前在屋頂平台上增建一處鋼構加蓋房屋, 自用作倉庫與晾衣之用。歷年來其他區分所有權人均未對此提出異議。 乙於 2 年前購得該公寓的四樓房屋後,發現該屋頂平台被甲占用,遂主張系爭增建物妨礙其共有物使用,請求甲拆除該增建物並返還占用部分 予全體共有人。甲則抗辯稱:其占用屋頂平台已逾 20 年,其他共有人均未反對,已成立默示分管契約,而該分管契約對後來的買受人乙也有拘束力,故乙不得請求拆除或返還。試問,誰的主張有理由?(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