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最新資料
最新資料
瀏覽最新的試卷、試題和詳解,掌握最新考試資訊
最新科目
三級/三等◆交通政策與行政
公共人力資源管理
高考三級◆動物各論(包括加工利用與動物保護)
最新試卷
115年 - 115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_新進工員甄試_農業機械 1、農業機械 2、農業機械 3:引擎原理與實習#142916(44題)
115年 - 115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_新進工員甄試_電機 1、電機 2、電機(糖業鐵路):電工機械#142915(45題)
115年 - 115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_新進工員甄試_電機 1、電機 2、電機(糖業鐵路):基本電學#142914(47題)
115年 - 115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_從業人員司機員甄試_第 9 階-列車駕駛:基本電學#142884(50題)
115年 - 115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_從業人員司機員甄試_第 9 階-列車駕駛:運轉規章概要#142882(50題)
115年 - 115 專技高考_聽力師:電生理聽力學#142879(50題)
115年 - 115 專技高考_聽力師:行為聽力學#142878(50題)
115年 - 115 專技高考_聽力師:聽覺與平衡系統之創健與復健學#142877(50題)
115年 - 115-2 專技高考_聽力師:聽語溝通障礙學(包括專業倫理)#142876(50題)
115年 - 115 專技高考_聽力師:基礎聽力科學#142875(50題)
最新試題
40.汽車行經高速公路於服務區、休息站內停放逾_____小時,應予拖吊、移置、保管、處理外,並應予以舉發處罰。(A)3(B)4(C)5(D)6
39.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參加汽車駕駛人、汽車修護技工、汽車檢驗員、汽車駕駛考驗員之考驗或檢定者,自被查獲日起_____年內,不得參加該類證照之考驗或檢定,並撤銷其取得之該類證照。(A)2(B)3(C)4(D)5
38.車輛夜間行駛於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時,同向前方_______內有車輛行駛,不得使用遠光燈。(A)三十公尺(B)五十公尺(C)一百公尺(D)以上皆非
最新申論題
4. Plasma sterilization
3. Individual quick freezing
2. Climacteric fruit
最新課程
公職人員採購法理論與實務-從招標、決標到履約管理,建立採購作業的系統化防錯地圖
講師:
Jeff Chen
簡介:
為公職人員量身打造,一套兼具法規深度與實務溫度的採購法系統課 政府採購業務龐雜且動輒得咎,您是否曾感...
犯罪偵查學【For警專二年級★瘋狂刷題★】
講師:
莫
簡介:
☆新。警察偵查犯罪手冊☆(修正日期:114年12月11日) ✰大內捲時代來臨囉✰ ~٩꒰。•◡•。꒱۶ 【同學都躲起來在...
全彩圖解-教甄超高頻必考231個單字
講師:
台中大雅家教-睿智數學及英文家教,王瑞志老師
簡介:
提供教甄超高頻必考231個單字
最新主題筆記
轉品修辭法
課程:
國中作文-修辭法
章節:
修辭法介紹
描述:
在文句中,將一個字詞改變其原本詞性的修辭法,就稱為轉品修辭法。
藏詞修辭法
課程:
國中作文-修辭法
章節:
修辭法介紹
描述:
說話時,故意隱藏部分詞語不說出來。可分為藏頭與藏尾兩種。◎藏頭例:您還不錯嘛,風韻猶存。──徐娘半老。◎...
類疊修辭法
課程:
國中作文-修辭法
章節:
修辭法介紹
描述:
同一個字詞或是詞句,接二連三的反覆使用,叫做類疊修辭法。可分為疊字、類字、疊句、類句四種。◎疊字──同...
最新討論
3 下列對於病患服用鋰鹽的敘述,何者為非? (A)血中濃度維持在0.6-1.4 mEq / L (B)主要由肝臟代謝 (C)中毒時會腹瀉、發燒、意識改變 (D)體內水分電解質流失,會造成血中濃度增加
14 面對剛住院第 1 天的林小姐,下列何種護理處置最適宜? (A)評估定向感 (B)約定不自殺契約 (C)評估自殺企圖 (D)限制訪客
35 酒癮者的酒精性失憶症候群,常導因於那一種維他命之缺乏? (A)A (B) B1 (C) B6 (D) B12
10. 當二階系統的阻尼比滿足 0<ζ<1 時,系統的步階響應屬於: (A) 過阻尼 (Overdamped) (B) 臨界阻尼 (Critically Damped) (C) 欠阻尼 (Underdamped) (D) 無阻尼 (Undamped)
11. 當二階系統的特徵方程式具有兩個相異的負實數根時,該系統的步階響應屬於何種類型?(A) 欠阻尼(Underdamped)(B) 臨界阻尼(Critically Damped)(C) 無阻尼(Undamped)(D) 過阻尼(Overdamped)
48 關於民法上公務員侵權行為責任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公務員因故意違背對於第三人應執行之職務,致第三人受損害者,以被害人不能依他項方法受賠償時為 限,負賠償責任 (B)公務員因故意違背對於第三人應執行之職務,致第三人受損害者,如被害人得依法律上之救濟方法,除 去其損害,而因故意或過失不為之者,公務員不負賠償責任 (C)公務員下班後因細故毆打他人者,非民法第 186 條之適用範圍 (D)民法第 186 條保護客體不限於權利,亦及於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