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最新資料
最新資料
瀏覽最新的試卷、試題和詳解,掌握最新考試資訊
最新科目
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選試英文
_
_
最新試卷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二級_衛生技術:微生物學與免疫學#145799(4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二級_醫學工程:生理學#145798(4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二級_動物技術:家畜生理學與解剖學#145797(6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二級_養殖技術:飼料營養學研究#145796(5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二級_各類科:國文(作文)#145795(2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二級_園藝:園藝作物育種學與園藝作物生理學#145794(8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二級_動物技術:畜產品加工與利用#145793(4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二級_養殖技術:養殖遺傳育種學研究#145792(4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二級_水產資源:水產資源學特論#145791(12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二級_水產資源:漁業技術研究#145790(4題)
最新試題
40. 由化學或電化學反應會造成俥葉表面產生何種現象? (A)腐蝕 (B)脆化 (C)硬化 (D)軟化
39. 下列何者為冷凍循環系統主要損耗功率之過程? (A)冷凝過程 (B)蒸發過程 (C)膨脹過程 (D)壓縮過程
38. 當造水機給水倍率合適且排鹽泵工作正常時,蒸發器內部鹽水的水位應為何? (A)應遠低於上管板 (B)應與上管板等高 (C)應稍高於 上管板 (D)應遠高於上管板
最新申論題
(三)甲於 113 年 1 月 1 日,為向辛銀行借款,以 A 屋設定抵押權於辛銀 行。倘 A 屋於 114 年 5 月 25 日因第三人癸之過失致有滅失情事。甲 死亡後,丁、戊主張自己是受遺贈人,癸應優先向其賠償;辛銀行則 主張其借款債權屆期未受清償,癸應優先向其給付。何人之主張為有 理由?(25 分)
(二)丁、戊各以其未能取得遺贈債權為由,分別向丙、庚請求損害賠償, 有無理由?(25 分)
(一)甲預立之第 1 份遺囑、第 2 份遺囑是否有效?(25 分)
最新課程
【國考助手】2025警察法規(下冊):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
講師:
最佳解
簡介:
筆者綜合警特三等、四等考試、警校教師、讀書會共筆、自身實務等經驗,讓想考警察的非本科系生或想考升官等...
牙醫學(二)口腔病理學 歷年考古題總整理
講師:
D_exam_100
簡介:
前言: 世上疾病如此多,準備考試的時間卻如此少。 因此,我們需要用極有效率的方式來面對國考。 自身經驗...
【警鴿心智圖】刑法分則-財產法益(四)
講師:
小摩喵(課程:警鴿系列)
簡介:
本課程以清晰的心智圖呈現複雜的法律概念,幫助你快速掌握核心要點!無論你是法律系學生、司法考試備考生,...
最新主題筆記
民法 繼承 第 1138 條
課程:
民法 繼承
章節:
第 一 章 遺產繼承人
描述: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民法 繼承 第 1139 條
課程:
民法 繼承
章節:
第 一 章 遺產繼承人
描述:
前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以親等近者為先。
民法 繼承 第 1140 條
課程:
民法 繼承
章節:
第 一 章 遺產繼承人
描述: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有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
最新討論
16. 下列哪一種竹種不是臺灣主要產筍的竹類 (A)麻竹 (B)綠竹 (C)刺竹 (D)孟宗竹 。
35 假設政府在海關應用人工智慧系統,加強人別查驗。此時最可能侵害下列那組基本權利? (A)人身自由、工作權 (B)工作權、隱私權 (C)隱私權、平等權 (D)平等權、職業自由
9.下列何種結締組織(connective tissue)緊覆於脊髓表面? (A)神經內膜(endoneurium) (B)神經束膜(perineurium) (C)軟膜(pia mater) (D)蛛網膜(arachnoid mater)
10.下列何者不是下視丘(hypothalamus)的主要功能? (A)控制自主神經系統 (B)調節體溫 (C)控制飢餓與口渴 (D)控制身體的運動平衡
三、甲在乙直轄市內有土地一筆,甲向管轄的丙高等行政法院起訴,主張乙 未經甲許可,擅自在甲土地上整修一條 A 通道,並供附近居民通行使用, 乙應返還該無權占有的 A 通道予甲。乙則抗辯 A 通道涉及公用地役關 係,並非無權占有。丙高等行政法院以甲起訴內容,涉及民法上因無權 占有而請求返還所有地,乃以裁定移送管轄之丁地方法院審理。丁法院 受移送後,認為該事件涉及公法關係所生爭議,該院並無受理訴訟權限。 請附理由說明:丁法院得否以裁定再移由丙高等行政法院審理?(25 分)
四、甲、乙、丙分別為 A、B、C 三筆互相緊鄰土地的所有人。甲主張 A 地為袋地,只有藉由通行 B 及 C 地,方能通行至附近公路,但因溝通未果,乃以乙、丙為被告,訴請確認甲對 B 部分土地(面積 20 平方公尺) 及對 C 部分土地(面積 20 平方公尺)均有通行權。乙抗辯稱:甲利用 B 地通行部分,面積至多只有 10 平方公尺,其餘應藉由 C 地通行;丙亦抗辯稱:甲利用 C 地通行部分,面積至多亦只有 10 平方公尺,其餘應藉由 B 地通行。第一審法院判決甲全部勝訴,乙不服而提起上訴,丙並未聲明不服。試問:乙上訴效力是否及於丙?(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