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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 - 115-1 投信投顧業務員(一科、二科、三科、乙科):證券投資與財務分析#145120(50題)
115年 - 115-1 期貨信託基金銷售機構銷售人員:期貨信託法規及自律規範#145118(50題)
115年 - 115-2 期貨信託基金銷售機構銷售人員:期貨信託法規及自律規範#145115(50題)
115年 - 115-2 交通部公路總局_汽車檢、考驗員:國文#145109(2題)
115年 - 115-2 交通部公路總局_汽車檢、考驗員:汽車英文專業術語#145108(50題)
115年 - 115-2 證券商業務員:證券投資與財務分析#145107(50題)
115年 - 115-2 交通部公路總局_汽車檢、考驗員:汽車構造原理概論#145106(50題)
115年 - 115-2 證券商業務員、證券交易相關法規與實務乙科:證券交易相關法規與實務#145104(50題)
115年 - 115-2 交通部公路總局_汽車檢、考驗員:汽車溝造原理#145103(100題)
115年 - 115-2 交通部公路總局_汽車檢、考驗員:汽車駕駛理論#145102(50題)
最新試題
15. ( )聯合式合作社係指至少由幾個合作社所組成規模較大之合作社,對所屬之合作社有輔導及監督之責?(A)2 個。(B)3 個。(C)5 個。(D)10 個。
14. ( )以下有關合作社的法定提撥哪一項有錯?(A)公基金至多為 10%。(B)理、監事及職員酬勞金至多為 10%。(C)公益金至多為 10%。(D)社員分配金為合作社結餘的 75%。
13. ( )聯合國大會為提高全世界認識合作社的力量,並籲請各會員國發展「合作社的創業生態系統」,鼓勵各國政府制訂穩定政策、法律和法規來促進合作社發展,故訂定哪一年為第二個「國際合作社年」?(A)2022。(B)2023。(C)2024。(D)2025。
最新申論題
2. 何謂消費合作?組成消費合作社對一般民眾有何效用?試述消費合作社在台灣所能發揮之社會經濟功能為何?
四、申論題(共 2 題,每題 15 分,共計 30 分) 1. 試說明雷發巽(Friedrich Wilhelm Raiffeisen)之合作理念為何?當時如何推動合作運動?其對近代合作事業發展最大的影響為何?
2. 請問合作社與公司這兩種類型的組織在運作有何差異?請簡要舉出三點不同之處。
最新課程
憲在要幹嘛:憲法重點整理〈中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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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會考國文
講師:
yamoltest1
簡介:
整理國中會考重點筆記,並蒐集相關題目
最新主題筆記
第65條
課程:
民法
章節:
第 二 章 人
行政法爭點筆記
描述:
行政法爭點筆記 (司法官、律師)
作物生理學重點
描述:
我用8張A4白紙拼湊,將光合作用、光呼吸、呼吸作用、次級代謝、植物體內有機物運輸(裝載、卸載)等途徑手寫...
最新討論
3 菸酒稅法第 21 條原規定:「本法施行前專賣之米酒,應依原專賣價格出售。超過原專賣價格出售者,應處每瓶新臺幣 2 千元之罰鍰。」就此,司法院釋字第 641 號解釋宣告該條文違憲,其主要理由是違反下列何種憲法 原則? (A)比例原則 (B)法律保留原則 (C)平等原則 (D)不溯及既往原則
62. 一般義式咖啡機加熱至工作壓力區時,壓力表正常會上升到 (A)綠色區塊(B)紅色區塊 (C)咖啡色區塊 (D)紫色區塊 。
63. 每杯義式咖啡萃取量為 30ml 時,最適當的咖啡粉量為多少公克? (A)6-8(B)10-14 (C)15-19 (D)20-25
3. A 公司向 B 公司購買一批商品供後續銷售之用,雙方商定該批商品之交貨方式為目的地交貨,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A 公司負擔該批商品之運費,並認列為進貨成本 (B) A 公司負擔該批商品之運費,並認列為營業費用 (C) B 公司負擔該批商品之運費,並認列為銷貨成本 (D) B 公司負擔該批商品之運費,並認列為營業費用
7. 懷孕青少女的健康危險因子「不包括」下列何者? (A)有較高早產的危險性 (B)可能伴有抽菸、喝酒等行為 (C)較晚開始接受產檢 (D)孕期體重增加太多
一、某甲於某日將其價值重大之限量勞力士名錶,借給好友某乙參加一場名流晚宴。晚宴結束後,某乙遲遲不肯還錶。某甲忍無可忍,正式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某乙「返還該限量勞力士名錶」。假設本件由合議庭審理,為整理事實與爭點,受命法官進行準備程序,於準備程序時,某乙當庭承認:「法官,某甲說的都是真的……那隻錶確實是某甲借給我的,我有義務還他,我同意某甲的訴求,我願意全部認輸」,法官肯定某乙之誠實面對,並由書記官將某乙話語記明於筆錄中。幾週後,法院召開言詞辯論期日,但某乙竟然徹底神隱而未出庭,某甲乃向法官主張:「法官,你看!上次某乙在準備程序都已經親口認輸了,現在他又不出庭,你應該可以直接根據他上次的認輸,判他敗訴,叫他還我錶吧?」試問:某甲之主張,是否可採?請詳述理由。(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