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語言法: 「全語言教學法(Whole Language Approach)」強調語言的整體性(Language as a whole),主張語言學習必須整合性地,由整體至部分(whole→part),聽、說、讀、寫各方面都不偏廢,才能達到良好的效果。 該教學法興起於80年代的美國,最初是為了幫助幼童學習母語的閱讀與寫作,後來延伸到中級以上或英語為第二語言的教學上。所謂「語言的整體性」是指,全語言教學法的持論者認為,在真實世界中,語言既非被拆解為文法、詞彙、構詞、語音等零碎部分來使用,在教學時自然也無須以此種見樹不見林的方式強加灌輸,因而主張在教學過程中,教師應提供能將語言「整體」真實輸入的環境,有必要時再針對複雜環節,加強「部分」的演練。此外,全語言教學認為,語言的使用與1)社會背景及2)使用者藉語言表達與發掘自我的需求息息相關,因而主張教師當以真實的材料(尤其是文學作品)與自然的事件(而非與學習者個別經驗無關的編寫式教材)教學,使學生能藉此學習到真實而自然的語言。 簡言之,全語言教學是為補救從前語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