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支持性就業服務型態~個別安置模式、群組模式、機動性工作隊、商業圈
若該場所是安置一組身心障礙者一起工作,其人數必須不超過八人,且必須與非障礙員工有互動機會。 (四)持續支持:包括工作機會的取得與工作初期的密集協助,如:工作技巧的訓練、環境的適應、交通的協助、以及社交、健康與財物的支持等。此外當案主足以勝任該職務的要求後,尚須提供持續的、必要的支持,以使案主得以繼續成功的保有該工作。 補充:支持性就業服務型態,可區分為個別安置模式、群組模式(enclave model)、機動性工作隊(mobile work crew)、 商業圈或生產圈(small business option)等4種型態。 個別安置模式通常是由1位就業輔導員陪同一位身心障礙案主在社區競爭性職場,先進行密集式訓練,再視案主適應情形,逐步褪除支持程度,並提供後續長久之支持。 群組模式是給障礙程度更較嚴重且需較長期支持的身心障者的支持性就業模式。它的做法是將一組身心障礙案主(一般是3至8人),安置在一個社區的企業裡,這企業為「母分司」,由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的就業輔導員擔任這一組身心障礙員工之督導,負責提供就業有關之訓練。
關鍵字:
密集式訓練、
「母分司」、
個別安置模式、
商業圈、
工作初期的密集協助、
工作機會的取得、
必須不超過八人、
持續支持、
支持性、
支持性就業服務型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