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中輟生處理流程
中途輟學學生處理流程圖 中途輟學學生類別︰ 第一類︰未經請假未到校上課達三日以上之學生 第二類︰學期開學未到校註冊達三日以上之學生 第三類︰轉學時未向轉入學校報到達三日以上之學生 中輟學生處理流程︰ 發現中輟生中輟生通報校內會知流程診斷及轉介追蹤與輔導結案通報中輟統計 發 現 中 輟 學 生 導 師 職 責 凡學生有缺曠課情況,導師應 即時以電話聯絡家長,了解學生動向(原因) 學生連續曠課滿三日,導師應報請訓導處處理,由生教組寄發掛號信函通知家長。 教 務 處 職 責 註冊組發現學生三天以上未到校註冊或轉學生三天未向申請學校報到時,應即時了解學生動向,以做後續之處理。 中 輟 學 生 通 報 訓導處 職 責 學生有第一類中輟狀況時,由生教組即時填具中輟學生通報單,函報所在地之強迫入學委員會及上網(彰化縣中輟通報系統)通報。 教 務 處 職 責 學生有第二、三類中輟狀況時,由註冊組填具中輟學生通報單,函報所在地之強迫入學委員會及上網(彰化縣中輟通報系統)通報。 回到最上面 校 內 會 知 流 程 訓導處 職 責 通報完成。 生教組將通報單一份會知註冊組,做有關學籍及成績之後續處理。 通報單一份送交輔導室,做診斷及轉介之處理。 教 務 處 職 責 通報完成。 註冊組將通報單一份會知生教組,做有關出缺勤管理之後續處理。 通報單一份送交輔導室,做診斷及轉介之處理。 回到最上面 診斷及轉 介 輔導室 職 責 輔導室菁生教組或註冊組知會中輟學生個案後,擇時會同訓導處及導師 進行追蹤並深入了解中輟原因,填寫追蹤輔導紀錄表。 協調各處室配合中輟學生個案之輔導。 依學生中輟原因轉介至社會局、警察局、醫療院所、彰化家庭扶助中心或所在地之相關機構協同追蹤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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