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兒童溝通障礙衡鑑方法
兒童溝通障礙衡鑑方法: (一)晤談:詢問家長、老師、個案。 (二)行為觀察:觀察個案在不同情境(例如家庭、學校、社區)等的行為表現,可以得 到有關個案在各種不同情境下完整的行為資料,包括:動機與情緒、注意力、認知行為性格、人際關係、溝通能力。 (三)語言測驗 1.標準化測驗 (1) 「學前兒童語言障礙評量表」(林寶貴、林秀美,1993): 適用年齡為3歲至5歲11個月,可以評量聽覺理解及口語表達等廣泛的語言溝通問題。 (2) 「學前兒童語言障礙評量表」(林寶貴、林秀美,1992): 適用年齡5歲至15歲,可以評量聽覺理解及口語表達等廣泛的語言溝通問題。 (3) 「修訂畢保德圖畫詞彙測驗」(陸莉,1988):適用年齡為3歲至12歲,主要評量幼童聽覺理解詞彙的能力。 2.非正式的程序 (1) 以錄音機、錄影機或筆錄的方式,在自然的情境,例如遊戲活動,蒐集個案的語言樣本,事後再進行分析。 (2) 蒐集自然產生的語言樣本 (至少50-100句不同的話語),以作為分析,被認為是最適當的。 (3) 分析樣本:應分析所採語言樣本之語音、語意、語法、語用等。 a. 語音 b. 語意:Miller(1981)建議將抄錄下來的個案所使用的話語依其詞類分類後(如:名詞、動詞、形容詞等。)加以分析。 ◎兒童的字彙變化可以TTR(type-token ratio)計算 ◎TTR= type/token=50句話語中不同類型的字彙/50句話語中所有的字數 ◎Templin(1957)認為三到八歲兒童TTR值應在.45至.50之間。 c. 語法:MLU(mean length of utterance)來計算兒童的話語長度。 ◎MLU=所有話語中的詞素總和/所產生話語的總數=話語的平均長度 註:詞素數量的計算—例如,「香蕉」是一個詞,「香蕉油」則是包含兩個詞素。 ◎只用MLU仍無法提供兒童話語是否有文法結構的訊息,所以仍應分析文法詞 素、語法型態、名詞、動詞的組成要素及複句等。 d. 語用: ◎個案話語中是否有溝通意願。 ◎個案能否進行對話、輪流當聽眾及說話者、且能維持在該話題上。 ◎個案是否能做適當的假設。 整理自→http://tinyurl.com/b9uvg6w http://tinyurl.com/allxr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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