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載入中..請稍候..
【問卷-英文學習功能需求】只要填寫就能獲得500Y,結束時間 2024/06/03 12:00。
前往查看
我想開課
●
公告
搜尋
回報
註冊
登入
功能列表
課程筆記
循序
試卷
寫作批改
NEW!
錯題
自由
考試秘書
考試一覽表
近期刊誤
最近測驗
未完成試卷
冠軍賽
精熟測驗
各科能力分析
打氣工具
私人筆記
打卡
考用行事曆
我上傳的試卷
收錄的題目
按讚的題目
發表的討論
查單字
收錄的試卷
好友
加值服務
商城
鑽石兌換商城
NEW!
加值訂單查詢
VIP專區
VIP與詳解卡管理
VIP功能介紹
下載題庫專區
下載題庫
試題查詢
序號兌換
活動
密技
線上筆記
教育測驗與評量(統計)
國小成績評量辦法
線上筆記功能 將於2024/1/1 移除,請至
課程與筆記
使用新版筆記功能
編輯筆記
主題:國小成績評量辦法
想要觀看完整全文,請先
登入
。
第 8 條 國民中小學學生學習領域之平時及定期成績評量結果,應依評量方法之性 質以等第、數量或文字描述記錄之。 前項各學習領域之成績評量,至學期末,應綜合全學期各種評量結果紀錄 ,參酌學生人格特質、特殊才能、學習情形與態度等,評定及描述學生學 習表現和未來學習之具體建議;並應以優、甲、乙、丙、丁之等第,呈現 各學習領域學生之全學期學習表現,其等第與分數之轉換如下: 一、優等:九十分以上。 二、甲等:八十分以上未滿九十分。 三、乙等:七十分以上未滿八十分。 四、丙等:六十分以上未滿七十分。 五、丁等:未滿六十分。 前項等第,以丙等為表現及格之基準。 學生日常生活表現紀錄,應就第三條第二款所列項目,分別依行為事實記 錄之,並酌予提供具體建議,不作綜合性評價及等第轉換。
想要觀看完整全文,請先
登入
。
關鍵字:
等第轉換
、
丙等
、
優、甲、乙、丙、丁
、
及格
、
國小成績評量
、
國小成績評量辦法
、
成績評量
、
數量
、
文字描述
、
等第
隨堂測驗(0題)
錯在阿摩,贏在考場
給我們一個讚,讓我們可以做的更好!
登入後,將不會看到此視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