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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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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壓力源事件(stressor event)—A因素 凡會造成系統中界域、結構、目標、角色、過程、價值等的改變都稱為壓力事件。所謂系統的改變可能為正向的改變,也可能為負面的改變,或兼具正負面影響。壓力事件可分成可預期(predictable)與不可預期(unpredictable)兩種。     2.擁有的資源(the family resources or strengths)—B因素 當壓力事件產生時,若個人或家庭有足夠、適當的資源去面對壓力,那麼壓力事件較不會困擾這個系統;反之,則系統容易失去平衡而陷入混亂。 資源若從提供者的角度,可分為下列三種: (1)個人資源(personal resources):如個人的財務狀況,如經濟能力;影響問題解決能力的教育背景;健康狀況,如生理及情緒的健康;心理資源,如自尊。 (2)家庭系統資源(family system resources):指家庭系統在應付壓力原的內在特質,如家庭的凝聚力、調適、及溝通。愈是健康的家庭系統,愈有能力應付家庭壓力。 (3)社會支持體系資源(social support):所謂社會資源指提供家庭或家庭成員(1)情緒上的支持,(2)自尊上的支持,(3)物質的支持,(4)其他支持網絡。社會資源的支持網絡,可提供家庭對抗壓力、或協助家庭從壓力危機中復原。   3.壓力事件的界定(the definition or meaning)—C因素 對壓力事件的處理,除上述二個因素之外,也受到對壓力事件界定的影響。研究指出,個人或家庭可將壓力事件界定為是一種挑戰與成長機會,也可以將壓力視為絕望、困難與難以處理的。實驗研究發現,個人如何評估生活中的壓力事件,將會影響其處理的結果,正如 社會心理學常說的「事件被認為真,其結果必為真」。壓力事件發生時 家庭若以樂觀處之,則可以(1)澄清問題、困境與任務,可更容易面對壓力源;(2)減少面對壓力源事件的心理負擔與焦慮的強度;(3)激勵家庭成員完成個人任務,以提昇成員的社會及情緒的發展。另外有學者指出,若事件發生時,家人感覺無助,則會因家人的無助感與低自尊,使得家庭更容易受傷害。 因而,壓力是一個中立的概念,它不一定是正向也不一定是負向。壓力對個人或家庭產生壓迫,給個人或家庭帶來的結果是有益的還是有害的,多半依賴對此情境的認定和評價。   4.壓力的高低程度或危機(degree of stress or crisis)--X因素 壓力既然是是一個中立的概念,那麼它給家庭帶來的衝擊不一定是壞的,壓力會形成問題只有在壓力大到系統陷入混亂、個人感覺不滿或出現身心症狀時。因而壓力的高低程度,全憑家庭對壓力源事件的定義,及是否有足夠的資源去因應。 根據Boss(1988)提出對危機的界定有三: (1)一個平衡狀態的嚴重失序 (2)非常嚴重(severe)的壓力 (3)非常劇烈的改變,以致家庭系統面臨障礙、喪失機動性、且失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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