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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多元主義與消極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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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主義與消極自由 ------------Isaiah Berlin 理論當中的難題 本文摘要 本文的主要目的在於探討在Isaiah Berlin 的思想中,多元主義與消極自由之間的關 係。我們首先將說明Berlin 如何批判西方思想當中的一元主義觀念,進而闡述他自己對 於多元主義的想望,同時我們也將說明他的多元主義的特色。其次,我們將說明Berlin 的多元主義其實是一種有限的多元主義。它的限制主要在於在承認多元主義這個事實之 後,如果要確保多元主義做為一種可欲的規範,那麼就必須預設消極自由。第三,我們 將說明Berlin 的自由觀,他認為積極自由所帶來的結果就是一元主義,這會造成對於個 人的壓制,使得個人無法完全地去追求自己的人生理想。對Berlin 而言,唯有完整地確 保消極自由,才能夠給個人一個足夠的私人空間去追求自我的人生理想。 關鍵詞:一元主義、以薩〃柏林、多元主義、自由主義 2 一、 前言 自從Isaiah Berlin 在〈兩種自由的概念〉一文當中提出他對於自由主義傳統的獨特 詮釋之後,人們大多喜歡把他當成消極自由的忠誠擁護者。他基於對兩種自由觀念在歷 史上的發展,因而去貶抑積極自由,並且堅持消極自由是保障人類生存的底限。此外, 在他這篇文章的末尾部分,提出多元性與差異性是人類世界當中的實存現象,並且是一 個可欲的現象,值得加以確保。若從Berlin 堅持消極自由做為個人與權威之間關係的底 限這一點來看,則他可以被看成一位自由主義者;若從他執著於確保人類多元性與差異 性這一點來看,則他可以被視為一位多元主義者。在這裡產生一個問題:消極自由和多 元主義之間的關係是什麼?進一步來問:究竟是消極自由可以推衍出多元主義的必要 性,還是多元主義可以推論出消極自由的必要性? 針對這個問題,有不少學者曾做出詮釋。Crowder 曾在其一篇文章中處理Berlin 思 想中的多元主義和自由主義的關係,他主張多元主義未必會支持自由主義。他強調,如 果價值是多元的,那麼它們就是不可共量的,在這樣的情況下,對價值之間進行選擇並 不受到理性的決定。Crowder 用一個公式來檢證是否能用多元主義來支持自由主義:「首 先,從多元主義真理推論出X 價值;其次,從X 價值的可欲性推論出自由主義的可欲 性。」接下來,他用寬容、選擇的自由、人道與人性、差異性、真理與真理性以及個人 自主性等六個價值做為X 來檢證是否能夠從多元主義推論出自由主義價值。 (Crowder,1994: 293-303)他的答案是否定的,因為他強調「多元主義告訴我們的是我 們必須進行選擇而不是我們應該選擇什麼。」他甚至強調多元主義不僅不會支持自由主 義,他甚至可能會阻礙自由主義,因為多元主義可能可以選擇支持非自由主義式的選 項。(Crowder,1994: 303-304) 此外,根據John Gray 的說法,Berlin 的多元主義是可以支持自由主義的,但是這 是Berlin 的自由主義,與晚近的自由主義並不相同,原因正在於它的競技式性格 (agonistic character)。這個競技式的性格使Berlin 的自由主義否認了自由主義的價值具 有絕對優先的地位。(Gray,1996:145)按照Gray 的推論,自由主義其實是可以擁抱非自 由主義的價值的。 談完兩種對Berlin 的詮釋的不同立場之後,兩條簡單而明顯的詮釋路徑就可以被歸 結出來了:Crowder 這派人以形式分析的方式,直線式地論證Berlin 的多元主義完全不 可能推衍出自由主義;Gray 則強調Berlin 的多元主義可以推衍出自由主義,但是這樣的 自由主義已經脫離傳統自由主義當中堅持權利等基本觀念的主張,轉而不再堅持自由主 義政體是唯一合理的政體。 我們不能贊同Crowder 的論證,儘管他強調「多元主義告訴我們的是我們必須進行 選擇而不是我們應該選擇什麼」,但是我們認為這並不足以說明多元主義不能支持自由 主義。如果要更好地確保多元主義的存在,那麼勢必要堅持某些自由主義的價值,在這 些基本價值之下,個人才能夠更好地追求那些可能別人相衝突的自我價值。此外,對於 Gray 的說法,我們也認為他有過度推論的問題。我們承認Berlin 的自由主義的確有競技 3 式的性格,也就是所有不可共量的價值都能並存並且可以宣稱自己的有效性,但是有著 競技式性格並不意味著Berlin 允許非自由主義式政體的存在。Berlin 很明白反對那些壓 抑個體或者壓制多元的社會,這是他想要用來保障多元主義的最基本要求。Gray 的推 論,卻可能會導致那些壓制個體或多元的社會也成為合法的。因此,我們將採取一個基 本的立場:Berlin 認為多元主義是一個實存並且可欲的現象,因此他要用消極自由來更 好地確保多元主義的存在。他所捍衛的多元主義,唯有在保障消極自由的自由主義社會 下才有存在的可能,非自由主義社會不可能確保多元主義的存在。 二、 價值多元主義 在這部分,我們要從Berlin 的多篇思想史文章當中,尋找他否定價值一元主義,進 而建立價值多元主義的脈絡。 在〈西方烏托邦觀念的殞落〉一文中,Berlin 指出:「西方的烏托邦傾向於帶有相同 要素:一個社會處在一個純粹和諧的狀態,在這當中,所有的成員都和平地生活,彼此 相愛,免於肉體上的危難,免於任何缺乏,免於不安,免於卑鄙的工作,免於妒忌,免 於挫折,不會經歷到不義與暴力……。」(CTH:20)Berlin 說這些思想都展現了一種靜 態的完善,在這當中,人性得以被完全實現,同時一切都是不可轉換以及永恆的。 (CTH:21-22)對Berlin 而言,烏托邦思想至少從希臘時代就開始存在了,例如Plato 之相信可以透過建構一個正義城邦而使人類生活在一個和諧的狀態;到了文藝復興時 代,人們試圖恢復希臘和拉丁文化的強烈動機使他們相信,唯有知識才能夠救贖人類, 這是一種Plato 式的假定;到了啟蒙時代,人們對於科學方法的堅信不疑,使他們同時 相信科學主義可以用來洞察人類世界並且解決人類的一切問題。這些其實都算得上是一 種烏托邦式的思想。 他將烏托邦思想歸結出三個傾向:第一,對於所有真實的問題,只能有一個正確的 答案,其餘的一切都是錯誤的。沒有一個問題可以有兩個不同卻又同時正確的答案。第 二,方法只為這些正確答案的發現而存在。至於人們是否或是否能知道這個答案則是另 一個問題;但是這個答案必須是可知的。第三,所有的正確答案必須至少可以和另一個 答案相容。這來自於一個簡單的真理:一個真理和另一個真理不會不相容;所有的正確 答案都體現或者依賴於真理;因此正確答案之間並不會彼此衝突。在所有情況下,它們 會形成一個和諧的整體。當它們被整合起來時,結果就會形成一個會導向完善生活的知 識總合方案。(CTH:24-25)烏托邦的假定其實是一元主義式的,一元主義在面對這個世 界時假設這世界最終必定能達到一種均衡和諧的狀態,而且各種價值衝突必定能夠調 和,因為最終只會有、也只應該有一種答案。 然而,Berlin 並不接受烏托邦主義者的觀念,因為在他看來,這些人是毫無現實感 的。他宣稱:「我們可以羨慕過去,但是試圖重現過去卻是無視於因果關係。橡樹不能 變回橡子;一個老人大概也不能回到過去,擁有年輕人的體魄、心靈和頭腦,實在地再 年輕一次,就好像這麼多年都沒有活過一樣。對過去歲月的浪漫渴望,實質上是一種取 4 消事件的『無情的』邏輯性欲望。」(SR:4)對他而言,那些重現過去黃金時期的企圖 不僅不必要,而且是危險的,甚至會給人類社會帶來不必要的災難,因為為了塑造一個 求同存一的世界,勢必要瓦解人類存在的多樣性。 駁斥了烏托邦式的一元主義觀念,Berlin 接著就開始闡述他的多元主義觀念。他在 一篇文章中指出人類思想史上至少有三次重要的轉折點,第一次是Aristotle 以後到 Stoics 興起的短暫時期,在這個時期當中,人們不再關心公眾生活,而是轉向內在世界; 第二次是Machiavelli 的顛覆性思想運動。第三次是十八世紀末期主要發生在德國的浪 漫主義運動。(SR:167-170)如果從Berlin 的主要思想來看,他似乎比較強調後面兩個 轉折點,因為這兩個時期都帶來了多元主義的價值。 首先,他認為Machiavelli 是「多元主義的創始者」。(AC:79)Berlin 認為那些把 Machiavelli 看成是政治技藝的傳授者、邪惡教師或是價值中立的倡導者的詮釋者都沒有 看到Machiavelli 的真正貢獻;相反地,他認為Machiavelli 的原創性在於他把異教徒的 道德(pagan morality)和基督教的道德(Christian morality)兩者區分開來。前者教導 人們勇氣、公共成就、秩序、正義、相信此世的幸福,以及為了維護這些所需要的權力, 後者則教導人們要有慈悲、憐憫、寬恕、愛上帝、相信彼世的幸福等價值。Machiavelli 看到了這兩種價值是相互衝突的,因為如果要追求基督教道德,那麼勢必會阻礙對於異 教徒道德的追求。Berlin 強調,Machiavelli 並沒有去改變基督教道德的定義,只是要強 調此種道德和異教徒道德是不可相容的。如果要追求Machiavelli 所嚮往的充滿公共情 懷的世界,就必定要捨棄基督教道德。因此,Machiavelli 要告訴人們:「至少存在著兩 個世界,其中每一個都有不少規矩可說,但那是兩個世界,不是一個。人們必須學會在 它們之間進行選擇,一旦作出選擇,就不能退縮。」(AC:39-59)對Berlin 而言,Machiavelli 駁斥的其實就是基督教一元主義的觀點,他提出異教徒觀點來與之進行對比,只是要強 調,這世界存在著至少兩種不相容的價值,而人們必須在這些價值之間進行痛苦的選擇。 其次,Berlin 認為啟蒙運動帶來了一股思想上的反動力量,這就是浪漫主義運動。 這股反動力量可以追溯到英國經驗主義者Hume,他對於自然世界中的必然關係採取一 種否定的態度,這影響到德國的Hamman,而後者因此懷疑那些以自然科學方法研究人 類世界的人。這鼓舞了德國浪漫主義。(AC:162-187)更進一步地,Berlin 指出,浪漫主 義的貢獻在於它否定了啟蒙時代法國哲士對於人類的觀點。這些哲士宣稱他們找到一種 先驗的(a priori)原則,可以用來解決人類社會所面臨的一切問題。(CTH:70-71)然而, 這種立場卻遭到兩位現代歷史主義之父Vico 和Herder 的攻擊。他們都一致否認用自然 科學的方法可以為人類行動建立起一套普遍法則,因而他們被描繪成相對主義者。但是 Berlin 不同意將他們定位成相對主義者的說法,因為他們既在事實判斷上不採取相對主 義立場,也不在價值判斷上採取相對主義立場。不論是Vico 還是Herder 都堅持這樣的 信念:不同社會的自主性,以及這些社會的價值體系的不可共量性。(CTH:74-76)Berlin 認為相對主義其實是起源自這樣的觀點:人無可避免地被他所無法察覺的外力所決定。 然而若從這個角度來看,Vico 和Herder 並不是相對主義者,他們要讓我們去看看不同 於我們的社會以及我們無法完全理解的終極價值。他們要我們把生命看成是能夠提供多 元價值的。(CTH:77-79) 5 在Berlin 多元主義的思想當中,Vico 和Herder 兩者的思想是重要的,從Berlin 對 他們兩者思想的詮釋上面,我們可以得出Berlin 多元主義的三個基本命題:反對先驗式 的假定,改以經驗式的態度來面對人類社會;肯定不同社會有形塑自己價值的自主性; 多元主義不是相對主義。 以下我們將引一段文字來說明Berlin 的多元主義的基本立場: 有很多客觀的目的、終極價值,在這當中有些和其他無法相容(incompatible), 它們在不同時間被不同社會所追求,在不同社會被不同團體所追求,被整個階級 或教會或種族所追求,或被這些團體當中的特殊個人所追求,這些目的或價值當 中的任何一個都可能發現自己服從於無法結合(incombinable)卻同樣終極和客 觀的目的的宣稱。這些目的可能是無法相容的;但是他們的多樣性卻不是毫無限 制的,因為人的本質,無論多麼多樣和容易變化,必定擁有某些類的特質(generic character),如果他要被稱為人的話。……一個文化的價值不能和另一個文化的 價值相容的事實,或者這個文化的價值會和其內部的一個單元或團體或單一個人 在不同時間發生衝突這個事實,並不會留下價值相對主義,只會留下不被階層地 制約的價值多元性的概念;這當然也留下了價值之間無可避免的衝突的可能性, 以及不同文明或相同文明不同階段的觀點之間的不可相容性。(CTH:79-80) 從這段文字當中,我們可以觀察到幾個Berlin 的多元主義的特點:第一,對於每個 人或團體而言,各種價值都是客觀的並且是終極的。第二,各種價值之間彼此常常是不 相容的、無法結合的、無法比較的,甚至是不可共量的。也就是說,這些價值之間所呈 現出來的樣貌常常是彼此互相衝突的,它們所呈現的並不是一種差序格局的樣貌。第 三,儘管各種價值彼此互相衝突,但承認這個事實並不意味著承認價值相對對主義。第 四,我們必須承認儘管多元主義所留下來的事實是多樣性,但是人性必然有一些共通 性,也就是Berlin 所謂的「類的特質」。 然而,我們要問的是:為何價值多元主義不是價值相對主義? Gray 告訴我們,我們的確可能一方面否認一元主義,另一方面堅持各種各樣的善在 面對他們的重要性的時候可以訴諸理性判斷。(Gray,1996:47)然而如果是這樣的話,又 會產生一個問題,先前不是說Berlin 讚揚浪漫主義運動是一種啟蒙運動中一元主義的反 動,為何現在又說Berlin 可以接受人可以訴諸理性判斷?我們認為,Berlin 在這方面的 立場上,既不支持理性主義,也不支持浪漫主義。他的立場應該介於浪漫主義和理性主 義之間。其實Berlin 並未否認在理性主義當中所堅持人類具有從理性中推論出價值的可 能性,他所反對的是理性主義把人類理性無限上綱,以致於否認人類藉由感官經驗得到 價值的可能性。Berlin 想要從反啟蒙的浪漫主義當中攫取資源來闡述他的價值多元主 義,但這並不意味著他全然贊同浪漫主義的觀念,Berlin 是希望讓理性主義讓出一些空 間給浪漫主義。因此,對他而言,價值可以一方面是客觀的,另一方面卻又是多元的, 我們可以說他的多元主義是「客觀的多元主義」(objective pluralism)。 有論者在評論Berlin 思想時指出,「他的多元主義缺乏開放性,也不允許各種互相 競爭的價值之間進行對話」,又進一步指出他的思想「似乎在客觀主義和主觀主義的極 端之間擺盪。」(Parekh,1982:223)我們認為這個理解是有待商榷的。事實上,Berlin 自 6 己曾說:「多元主義…不是相對主義;更不必說,也不是主觀主義…也不是傳統說中無 法溝通的情緒態度的差異。」(CTH:87)相對主義的意涵在於價值是相對有效的,也就 是說,一個價值在一個社會可能是有效的,但是在另一個社會則是無效的。相對主義完 全不允許文化或個人之間批判彼此價值的可能性。但是Berlin 否認他主張相對主義,因 而我們可以知道他必在某種程度上相信人類有普遍價值的存在,這個價值舉有普遍的有 效性。主觀主義的意義則是,價值在形成時,是從個人主觀意識出發的。但Berlin 也否 認他主張主觀主義,因而我們可以說他某種程度上是個客觀主義者,堅持某些價值在形 成的過程當中是外在的。 根據Lukes 的說法,如果價值多元主義採取相對主義的立場,那麼它就會和自由寬 容失去連結關係。因為如果那客觀有效的東西總是內在於特定文化整體,那麼就沒有文 化可以因為虐待彼此或虐待其成員而受到批判。這樣的相對主義並沒有展現自由寬容, 卻是一種隱藏的族群中心主義的形式,它否認了人們可以接近客觀性標準的可能性。 (Lukes,1994:709-710)Lukes 的論證其實也是基於承認Berlin 的價值多元主義同時是客 觀主義的觀點,同時也承認Berlin 堅持某些基本價值是不可侵犯的。Berlin 認為若要使 文化之間的溝通成為可能,條件是那些使人成為人的特質要對所有人而言是普遍的,同 時這些特質必須扮演起文化之間相互溝通的橋樑。「我們有自由去批判其他文化,去指 責它們,但是我們不能假裝完全不去了解它們,或者把它們當成是主觀的,當成是在與 我們有不同品味的不同情境之下的受造物的產品。」(CTH:11)我們認為,對Berlin 而 言,儘管多元主義的要素當中可能包含著寬容這一項,但是寬容並不意味著不去批判那 些和自己相對立的價值,相反地,寬容必須包含著對於對方的理解。唯有深刻地去理解 和自己相異的文化,並能隨時抱持著批判檢省的態度來面對對方和自己,才不會淪為價 值相對主義。對Berlin 而言,在多元主義的事實下,一定會存在著客觀性與普遍性。這 個客觀性和普遍性就是人類的共通性。 三、 從多元主義到消極自由 上一節中我們指出了Berlin 的多元主義不是一種相對主義,同時指出Berlin 堅持有 某種普遍有效的價值,這個價值若根據他自己的表述,很明顯地就是權利。但是這裡有 一個疑問:為什麼Berlin 在堅持多元主義之餘,還要堅持消極自由作為一個社會當中的 基本價值這個立場?這個問題的本質其實就是在探討多元主義和自由主義之間的關係。 Gray 指出,對於Berlin 思想中自由主義和多元主義之間的連結可能有三種論證方 式。第一種是在Berlin 的理論中對於消極自由的價值的論證,這種觀點認為,藉由允許 人們在不可通約共量的價值之間進行選擇,消極自由構成了人類自我創造的重要部份。 因此,價值多元主義就在此意義上支持了自由主義。第二種論證則在Berlin 從多元主義 到自由主義的論證中。因為如果有許多理性上不可共量的善存在的話,那麼就沒有任何 政治權威能將任何特定的善的結合加諸公民身上。第三種則從第二種推論出來,認為威 權主義對對自由的否認預設了它對於價值多元主義的真理的否認。這個論證有兩面:一 7 面強調威權或非自由政體致力於否定它們所壓抑的價值的真實性和有效性;另一面強調 自由社會就是一個價值多元主義的真理可以被接受和慶賀的社會。(Gray,1996:143-145) 基本上,Gray 同意Berlin 的多元主義可以支持自由主義的說法,但是這個自由主義 卻是一種極為原初的自由主義,而不是我們所熟知的自由主義。因為基本上,Berlin 的 多元主義否認特定的善觀念,而這個善觀念在Kant 來說是人的權利,在Locke 來說是 自然法。Gray 說:「它的競技式的性格,它對於互相競爭的善(包括消極和積極自由) 的不可化約的多樣性的承認,使它有別於那些強調正義理論和基本權利的晚近自由主 義。」(Gray,1996:145)進一步地,Gray 申論道,如果從Berlin 的多元主義出發,那麼 自由主義的制度並沒有普遍的優先權。他認為在自由主義價值和其他非自由主義價值相 衝突的地方,在這些價值沒有可以共量的基礎的地方,我們不能說自由主義的價值具有 優先權。如果我們否認這個事實,那麼我們就是否認了價值不可共量的特性。 (Gray,1996:155)所以,我們可以看出Gray 的立場其實是反對Berlin 的多元主義可以 用來支持自由主義的。 我們認為Gray 對於Berlin 的詮釋有點過度推論。如果說因為Berlin 的自由主義當 中具有競技式性格,因而推論自由主義制度並不具備優先性的話,那並非Berlin 的本意。 因為Berlin 之所以賦予自由主義 1 以優先性,是因為他認為唯有自由主義的價值才能更 好地保障多元主義的存在。Gray 非常看重Berlin 多元主義思想當中的「不可共量性」這 個特質,認為如果不可共量性是多元主義的要素的話,就不可以堅持自由主義的觀念。 但是我們認為,在Berlin 的想法中,如果要取消對於自由主義價值的堅持,也就取消了 對於多元主義的確保。我們認為,Berlin 堅持必須有最低限度(minimum)的存在,這 點我們下面會討論到。對他而言,在一個無法堅持自由主義價值的地方,很難去避免極 權式的壓制,因而多元主義也就岌岌可危了。所以,他的多元主義必然支持自由主義價 值的。 有論者認為Gray 和Berlin 兩人的多元主義是完全不同的,他說Gray 的多元主義是 一種不受限制的多元主義,允許任何客觀價值之間的利益交換;至於Berlin 的多元主義 則受到他對於普遍人性假定的限制。(Weinstock,1997:490-491)針對Gray 和Berlin 兩人 多元主義的對比,後來Gray 在其著作中也作出表述,他把多元主義進一步區分為強多 元主義(strong pluralism)與弱多元主義(weak pluralism)。他說弱多元主義其實是包括 了Rawls、Berlin 和Raz,因為他們都共同假定多元主義價值可以和自由主義價值相容。 但是Gray 宣稱他所倡導的是強多元主義的觀念,這種多元主義和自由主義價值完全不 相容,因為它不能為人類存在預設任何先決條件,同時不能給予任何價值優先地位,不 能成為先決條件的包括消極自由和個人自主的自由主義價值。這種強多元主義僅要在各 種不可共量的價值之間尋求一個「暫定協議」(modus vivendi)(Gray,1998:17-20)我們 認為Gray 對於Berlin 多元主義的過度詮釋在後來他發表的這篇文章當中已經獲得修 正,因為在這篇文章中,從他對於多元主義進行強弱之分,即可看出他強調Berlin 的多 元主義其實還是支持自由主義價值的,而Gray 自己所要倡導的,則是可以同時支持自 由和非自由政體的暫定協議。 1 必須清楚定義的是,Berlin 堅持的自由主義價值是以消極自由作為基礎的自由主義。 8 在我們確認了Berlin 的多元主義支持自由主義之後,我們接下來要釐清,到底對 Berlin 來講,什麼是所謂的「最低限度」?儘管Berlin 承認人類存在是多元分歧的事實, 但是他認為這種多樣性並不代表所有人類不能找到一種共通性。誠如我們先前引用的文 字顯示,對他而言,做為一個人類,必定具有所有人類都共同具備的「類的特質」。正 是這個類的特質使得人類之間能夠找到某個共同基礎,這個共同基礎就是客觀性與普遍 性之所在。他說:「如果沒有普遍價值,無論如何至少有一個最低限度,若沒有這個最 低限度,則社會幾乎無法存續。」對Berlin 而言,為了追求利益甚至政治上的善而是設 計的奴隸制、儀式上的謀殺、納粹的毒氣室,或者是對人類的一切酷刑在今天的世界當 中,幾乎已經很少人會去支持。他認為這些手段是沒有任何正當性的。(CTH:18)Berlin 從反面列舉他不能接受的行為,而這些行為幾乎都是非自由社會才會採取的手段。基於 此,我們可以推論出Berlin 所堅持的「最低限度」其實就是自由主義的價值。更明白地 說,這就是他所堅持的消極自由,也就是權利。 根據Riley 的研究,他也同樣認為Berlin 的多元主義是必須靠自由主義來支持的。 他認為,在一個基本權利存在的前提下,如果把非自由主義的價值加進來,有時不僅不 會擴展人類的自由,甚至會妨礙自由。相反地,如果是在同樣前提下把自由主義價值加 進來,那麼不僅不會妨礙自由,還會有助於拓展自由。因此,對他而言,自由主義價值 必定是優先於非自由主義價值的。Berlin 並不會贊同要寬容那些否認其成員基本價值的 非自由政體,相反地,他會認為要把以權利為基礎的自由主義價值拓展到各個不同的社 會當中。(Riley, 2001:293-295)我們同意Riley 這個說法,因為Riley 在詮釋Berlin 的多 元主義時,沒有忽略到他的思想中,同時存在著浪漫主義和理性主義的色彩,進一步來 說,Berlin 在主張多元主義的同時,也同時主張普遍主義,而最低限度的觀念,正是他 要去努力推展的普遍價值。 四、 消極自由的證成 我們在上一節當中證明了,Berlin 的多元主義可以推衍出消極自由(也就是所謂的 權利)。我們在這裡要進一步地問:為何Berlin 要把支持多元主義的自由限制在消極自 由的領域?他所抱持的是怎樣的自由觀? Berlin 對自由的概念曾作出了著名的區分,他把自由分為消極自由(negative liberty) 和積極自由(positive liberty)兩種。對他而言,原本積極自由和消極自由這兩個觀念的 起源只是規範性的提問,但在歷史經驗的發展上面卻得出了相當不同的結果。在規範性 的提問上面,前者要問的是這樣的問題:「在什麼樣的限度之內,一個人可以去做他想 做的事情而不被他人干涉?」後者所要問的問題則是:「誰可以決定我應該做什麼事情, 或者成為什麼樣的人?」(柏林,1986:229-230)至於在歷史經驗的發展上面,Berlin 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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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多元主義消極自由Isaiah Berlin多元主義與消極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