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方案評鑑標準
引至:朱筱婷(2011),臺北市優質學校方案後設評鑑之研究。 美國教育評鑑標準聯合委員會(Joint Committee on Standards for Educational Evaluation)於2011年新修訂的方案評鑑標準第三版,其新修改的核心標準包括有效性(Utility)、可行性(Feasibility)、適切性(Propriety)、及精確性(Accuracy)以及評鑑績效性(Evaluation Accountability),雖然中翻不一樣,但是原文是一樣的。 效用性:係指增加方案使用者發現所需的評鑑過程和產品價值之廣度。 可行性:係指增加評鑑有效及效率。此標準有四個關鍵的核心概念,包括可評鑑性、背景脈絡、價值、績效性。 適當性:與恰當的、公平的、合法的、正確的及公正的評鑑有關聯。 精確性:係指提高評鑑的陳述、論點與結果之可靠性及真實性,特別支持有關於品質的解釋和判斷。 評鑑績效性:是在促使評鑑文件能滿足需求,且後設評鑑觀點聚焦在評鑑過程及結果的改善和績效性。評鑑績效性研究的評估可從四方面來看:評鑑如何被實施?評鑑如何被改進?評鑑對利害關係人而言其價值、重大意義或重要性為何?評鑑價值為多少,包括機會成本、比較利益?
關鍵字:
可行性、
精確性、
評鑑績效性、
Evaluation Accountability、
方案評鑑標準、
有效性、
美國教育評鑑標準聯合委員會、
適切性、
適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