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校安事件通報表
教育部校安事件通報等級表 通報等級 通報要求 學生意外 校園安全維護 學生暴力與偏差行為 管教衝突 兒童少年保護 甲級 於事件發生後,十五分鐘內先以電話通報本部及上一級督考單位,並於二小時內以即時通報表傳真至本部及上一級督考單位。 一、校內意外致人員(準)死亡或瀕臨死亡。 二、校外教學活動意外致人員(準)死亡。 三、集體性意外傷亡。 四、大規模傳染性疾病。 一、人員(準)死亡或瀕臨死亡。 二、天然或人為災害致嚴重損失需緊急救助。 三、重大災害損失金額龐大。 四、可能受社會關注安全維護事件。 一、人員(準)死亡或瀕臨死亡。 二、觸犯重大刑案者。 三、集體性犯罪且造成傷亡。 四、嚴重性犯罪事件。 一、人員(準)死亡或瀕臨死亡。 二、嚴重衝突與抗爭足以引發社會不安。 三、衝突事件可能引發社會關切者。 人員(準)死亡或瀕臨死亡。 乙級 於事件發生後,十二小時內以即時通報表傳真至本部及上一級督考單位。 一、校內意外致人員傷害或傷殘。 二、校外教學活動意外致人員傷害或傷殘。 三、小規模傳染性疾病。 四、集體性災(山)難 迷失。 一、人員傷害或傷殘。 二、天然或人為災害破壞致相當之具體損失。 一、人員傷害或傷殘。 二、觸犯法律刑事案件。 三、集體性違規犯罪。 四、性犯罪事件且造成傷害者。 一、人員傷害或傷殘。 二、衝突致師生傷害。 三、外力介入學生抗爭。 一、人員傷害或傷殘。 二、家庭或犯罪事件,足致心理重創者。 丙級 於事件發生後,二週內以即時通報表傳真至本部及上一級督考單位。 一、具傷害威脅之事件且致人員輕微受傷。 二、意外事件及時處理未引發任何負面效應。 一、人員輕微傷害。 二、受天然或人為災害破壞致具體損失但金額不大。 一、觸犯校規且造成人員輕微傷害。 二、猥褻性騷擾未造成傷害者。 三、偏差行為致民事糾紛者。 一、衝突致輕微傷害。 二、衝突致民事糾紛者。 具有跡象但未明確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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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安、
校安事件通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