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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特殊教育推行委員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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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為辦理特殊教育學生學習輔導等事宜,應成立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其任務如下: 一、審議及推動學校年度特殊教育工作計畫。 二、召開安置及輔導會議,協助特殊教育學生適應教育環境及重新安置服務。  三研訂疑似特殊教育需求學生之提報及轉介作業流程。  四、審議分散式資源班計畫、個別化教育計畫、個別輔導計畫、特殊教育方案、修業 年限調整及升學、就業輔導等相關事項。  五、審議特殊教育學生申請獎勵、獎補助學金、交通費補助、學習輔具、專業服務及 相關支持服務等事宜。 六、審議特殊個案之課程、評量調整,並協調各單位提供必要之行政支援。  七、整合特殊教育資源及社區特殊教育支援體系。 八、推動無障礙環境及特殊教育宣導工作。 九、審議教師及家長特殊教育專業知能研習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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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協助特殊教育學生適應教育環境及重新安置服務。申請獎勵、獎補助學金、交通費補助、學習輔具、專業服務及 相關支持服務協調各單位提供必要之行政支援自我評鑑、定期追蹤及建立獎懲機制。召開召開安置及輔導會議安置及輔導會議審議審議及推動學校年度特殊教育工作計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