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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研究法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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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法 (實地調查研究法): 透過嚴格的抽樣設計來詢問並記錄受訪者的反應,以探討社會現象諸變數之間的關係 有結構觀察法 觀察前有計畫、明確目的、紀錄表格,確實觀察。 例如研究學生在哪堂課最常打哈欠。 無結構觀察法 只有目的或要求,大概的範圍或內容。 通常是為了探究性的研究,不易量化。 田野調查、進入現場觀課屬之,常見於質性分析。 參與觀察法:研究者親自參與 非參與觀察:研究者作為第三人,在局外觀察 直接觀察法:直接觀察受試者的活動,但受試者容易因此被影響 間接觀察法:第三者(局外人、研究者)透過第二者(成員份子)觀察,在研究樣本中佈下眼線觀察。 可以得到一般情況不容易得到的資料,例如學生怎樣抽菸、逃避教師的追捕。 時間取樣觀察法:可獲得具有代表性的樣本,又有分固定間隔、不定間隔。但前提為經常發生才可使用,觀察事件不連續。 事件取樣觀察法:前提為知道何時發生,觀察出前因後果。可觀察到連續行為、有真實性,並可觀察到偶發事件。 行動研究: 由實務工作者,針對工作場所的特定問題進行研究 (必為自然,必實際發生) 並結合學者專家的力量,採取有計畫的行動,來解決實際所遭遇的問題 實驗研究(實驗觀察法) 在妥善控制的情境下(非自然) 探討自變數對依變數的因果關係,因此它可說是各種實証研究法中最科學的方法。 是一種在為了某種特定目的而設計的情境之中進行觀察或資料蒐集)的過程。 觀察研究法 在自然或控制的情境(可自然可非自然),根據既定研究目的,對現象個體做客觀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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