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編班
以上 不管是台北縣的還是教育部的 人數都會減少.. 大家...參考看看吧 14F的那一個解法 是參照台北縣的沒錯 但是那是在編班的時候 是以\"年級總人數\"來做說明的 是預先留給特殊學生的算法 班級人數的算法要另外處理 也就是「臺北縣政府所屬各級學校就讀普通班身心障礙學生安置及輔導實施要點」第八點 也就是說 如果今天以100學年的新生入學來說 某校的二年級有148個人 特殊學生共有6人 真實人數為154人 那麼該校二年級的總人數為148+6*2=160人(虛擬人數) 以100學年的編班基準來說 每班平均32人 所以該校二年即可編5個班 (160除以32=5) 要平均分配特殊生 所以二年一班到二年四班各有一名特殊生 二年五班有兩名特殊生 以原本的編班來說,不包含特殊生的話 148除以5=30 (四捨五入) 要加入特殊學生的話 先算二年五班:30+2(特殊生)-6=26人 二年一班到二年四班:4(個班)*[30+1(特殊生)-3]=112人 上面人數加總 = 138人 還差10位一般學生,再平均插入 以上 參考看看 如有錯誤 還請訂正
關鍵字:
編班、
年級總人數、
教育部、
台北縣、
新生入學、
編班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