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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
參考書:伊藤-法學緒論全彩圖說
章節:Ch2.法學各論─憲法
主題:肆、基本國策 → 一、國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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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編輯
伊藤-法學緒論全彩圖說
Ch1.法學總論
Ch2.法學各論─憲法
大法官審理案件法(大法官會議)
立法院
宗教自由之範圍
總統副總統罷免案
肆、基本國策 → 一、國防
Ch3.法學各論─民法
Ch4.法學各論─刑法
Ch5.法學各論─行政法
Ch6.法學各論─訴訟法
Ch7.法學各論─其他法
主題:肆、基本國策 → 一、國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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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試題:45 任何黨派及個人不得以武裝力量為政爭之工具,此稱為: (A)軍隊國家化 (B)政治非軍事化 (C)黨國分離 (D)黨派和平共存 在軍隊國家化之原則下,憲法規定,(憲法第138條)全國陸海空軍,須超出個人、地域及黨派關係以外,效忠國家,愛護人民。(憲法第139條)且任何黨派及個人不得以武裝力量為政爭之工具。文武官分立之原則下,憲法也規定,(憲法第140條)現役軍人不得兼任文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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