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社會保險比較表
類別 主管機關 開辦日期 保險事故/给付 勞工保險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39年3月 一、普通事故保險:分生育、傷病、失能、老年及死亡五種給付。二、職業災害保險:分傷病、醫療、失能及死亡四種給付。 軍人保險 國防部 39年6月 本保險包括死亡、殘廢、退伍及育嬰留職停薪四項。 公教人員保險法 銓敘部 47年9月 本保險包括殘廢、養老、死亡、眷屬喪葬及育嬰留職停薪五項。 農民健康保險 內政部 74年10月 農民健康保險(以下簡稱本保險)之保險事故,分為生育、傷害、疾病、身心障礙及死亡五種;並分別給與生育給付、醫療給付、身心障礙給付及喪葬津貼。 全民健康保險 行政院衛生署 84年3月 本保險為強制性之社會保險,於保險對象在保險有效期間,發生疾病、傷害、生育事故時,依本法規定給與保險給付。 國民年金法 中央社政 97年10月 國民年金保險(以下簡稱本保險)之保險事故,分為老年、生育、身心障礙及死亡四種。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發生保險事故時,分別給與老年年金給付、生育給付、身心障礙年金給付、喪葬給付及遺屬年金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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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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