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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無因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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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試題:5 無因管理之法律性質為: (A)事實行為 (B)法律行為 (C)準法律行為 (D)違法行為 法律行為:以意思表示為要素,因意思表示而發生一定私法效果的法律事實。 準法律行為:同屬當事人之表示行為,但法律效果之發生非因表意人之意思表示,而係基於法律規定而發生一定法律效果之行為。 事實行為:因自然人之事實上動作而發生一定法律效果之行為,其不需有內部之效果意思,故並非表示行為之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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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無因管理
、
事實行為
、
法律行為
、
準法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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