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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認知失調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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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認知失調理論是費斯汀格在1957年的《認知失調論》一書中提出,認知失調論的基本要義為,當個體面對新情境,必須表示自身的態度時,個體在心理上將出現新認知(新的理解)與舊認知(舊的信念)相互衝突的狀況,為了消除此種因為不一致而帶來緊張的不適感,個體在心理上傾向於採用兩種方式進行自我調適,其一為對於新認知予以否認;另一為尋求更多新認知的訊息,提升新認知的可信度,藉以徹底取代舊認知,從而獲得心理平衡。該理論在性質上為解釋個體內在動機的主要理論,故而被廣泛用以解釋個體態度改變的重要依據,認知失調論是動力心理學的一種新的觀點.   (B)   Q技術:史蒂芬森(Stephenson)在1953年創用,主要用來測量自我概念。 自我概念的定義是指「個人對自己的整體看法,亦即指個人對自己的了解、認知和描述自己特質的總和」。   語意差別法: 奧斯古(C. E. Osgood),利用一組由兩個對立的形容詞構成的雙極尺度來評量。   (D)   奧波特(Allport)   奧爾波特的將人的特質分為以下三大類:      1. 首要特質   所謂首要特質(cardinal trait),是一個人最典型、最具概括性的特質。小說或戲劇的中心人物,往往被作者以誇張的筆法,特別突顯其首要特質。如林黛玉的多愁善感。      2. 中心特質   所謂中心特質(central trait),是構成個體獨特性的幾個重要特質,在每個人身上大約有5-10個中心特質。如林黛玉的清高、聰明、孤僻、抑鬱、敏感等,都屬於中心特質。      3. 次要特質   所謂次要特質(secondary trait),是個體不太重要的特質,往往只有在特殊情境下才表現出來。如有些人雖然喜歡高談闊論,但在陌生人面前則沉默寡言。   (A)   1958年Heider首先提出平衡理論,認為人們對所考慮的人和物以極其相互關係給予正面或負面的評價。如果P是當事人,O是另一個個體,X表示某種事物或刺激(態度對象)。如果三種關係都是肯定的,或者兩種是否定的,一種是肯定的,則平衡狀態存在。   例如:以學生(P)、藝術家(O)與藝術活動(X)之關係為例,   當學生喜歡藝術家(+),而學生與藝術家都對參與藝術活動持積極的態度(+,+),則此三者都保持平衡的關係;或者,   當學生不喜歡藝術家(-),學生對參與藝術活動持較消極的態度(-),但藝術家對參與藝術活動持較積極的態度(+),如此,亦保持平衡的狀態。   但是若當學生喜歡藝術家(+),學生對參與藝術活動持較消極的態度(-),但藝術家對參與藝術活動持較積極的態度(+),如此,便造成三者之間不平衡的狀態。   個體喜歡追求平衡、和諧的關係,當不平衡關係出現,會令個體產生壓力或不愉快的感覺,此種感覺會刺激個體改變某種元素,以趨向平衡狀態。此種觀點以簡單明確的方式來說明態度的形成,然而有些態度必須考慮程度上的差異,且趨向平衡的行動非以正負即可表示(林生傳,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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