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身心障礙手冊
領取身心障礙手冊 ◎適用身心障礙者範圍: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範圍如下: 1、視覺障礙者 2、聽覺機能障礙者 3、平衡機能障礙 4、聲音機能或語言機能障礙者 5、肢體障礙者 6、智能障礙者 7、重要器官失去功能者(含心、肝、呼吸器官、腎、吞嚥機能、胃、腸道、膀胱、造血機能) 8、顏面損傷者 9、植物人 10、失智症者 11、自閉症者 12、其他染色體異常 13、其他先天代謝異常 14、其他先天缺陷 15、多重障礙者 16、慢性精神病患者 17、頑性(難治型)癲癇症者 18、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認定,因罕見疾病而致身心功能障礙者 ◎身心障礙者鑑定: ◆ 申請程序:向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課領取「身心障礙者鑑定表」,再到指定醫院辦理鑑定。 ◆ 應備文件:戶口名簿或身分證影本及一吋照片三張、印章(身心障礙者與受託人)。 ◎居家鑑定:(限植物人或癱瘓在床無法自行至醫療機構辦理鑑定者) ◆ 申請程序:向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領取「身心障礙者鑑定表」,再到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或衛生局填寫「身心障礙居家鑑定申請書」,由衛生局請鑑定醫療機構指派醫師前往辦理居家鑑定。 ◆ 應備文件:1、戶口名簿或身分證影本及一吋照片三張。2、印章(身心障礙者與受託人)。3、檢附三個月內之診斷證明書。4、身心障礙居家鑑定申請書。 真的沒有看到ADH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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