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六書
基本法則 補充法則 分類 獨體(文) 合體(字) 多字 一義 一字 多義 六書 象形 (具體的物) 指事 (抽象的事) 會意 形聲 (註:佔漢字總數80%的) 轉注 假借 定義 畫成其物 隨體詰詘 視而可識 察而見意 比類合誼 以見指撝 以事為名 取譬相成 建類一首同意相受 本無其字依聲託事 字例 日 月 丄(上) 丅(下) 武 信 江、河 咆、哮 考老 令長 補 充 說 明 1.屬於人體方面的象形,如:子、人、口、心等。 2.屬於天文、地理方面的象形,如:日、月、山、水等。 3.屬於動、植物方面的象形,如:牛、鳥、木、瓜等。 4.屬於器物方面的象形,如:門、冊、弓等。 1.純粹用記號表示抽象概念,如: │(音ㄍㄨㄣˇ)、亼(音ㄐㄧˊ)、八等。 2.在象形字上附加一部分符號,以表示抽象概念,如:本、末、牟、刃等。 「伐」合併人、戈二字,以表示「拿兵器攻擊人」;「解」合併刀牛角三字,以表示「解剖」的意思;「祭」合併又(手)、 (肉)、示(神)三字,表示「祭祀」的意思。 1.左形右聲,如:時、伴、鰻、杪等。 2.右形左聲,如:雞、翩、判、郡等。 3.上形下聲,如:菁、笙、霖、巍等。 4.下形上聲,如:驚、烈、摩、劈等。 5.外形內聲,如:固、圃、衷、衕等。 6.內形外聲,如:聞、悶、辯、瓣等。
關鍵字:
六書、
假借、
形聲、
指事、
會意、
象形、
轉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