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認知目標-創造
創作 要求將各個元素組裝在一起,形成一個完整且具功能的整體。 6.1產生:要求表徵問題,形成滿足特定規準的多種可能性或形成假設。 6.2計畫:要求規劃能滿足問題規準的解決方法,即發展解決問題的計畫。 6.3製作:製作成品、要求執行明確的解決問題規劃方案。 『新版』 創造 :集合要素以組成一個具協調性或功能性的整體,重組要素為一個新的模型或結構 o 通則化:綜合養殖小雞的記錄,提出小雞的生長歷程看法 o 規劃:撰寫一個觀察蝴蝶生態的計畫 o 製作:創作歌曲和樂曲 舊版的『綜合』就是新版的『創造』 這是取自阿摩其他網頁
關鍵字:
規劃、
創造、
產生、
綜合、
製作、
計畫、
認知目標、
通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