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菲力普66討論法
菲力普66討論法(Phillips 66 discussion) 1949年由菲力普(J.Donald Phillips)所提倡,因為不需要參與者事先的準備和熟練的討論技巧,所以特別適用於剛形成的討論小組。方法為六個學生為一組,在一分鐘內選出主持人,在一分鐘內指示所要討論主題,而後給學生每人一分鐘(共六分鐘)發言討論完畢,適用於領導人才的培育。它的進行程序如下所示(沈翠蓮,2002): 1. 分組:六個學生為一組,在一分鐘內選出主持人和記錄同學。 2. 解說題目:教師在清楚明確地解說題意後,即可展開討論。 3. 進行討論:給學生每人一分鐘(共六分鐘)發言討論完畢。 4. 綜合報告:每組推派一人報告該組討論的結果。 5. 總結:教師綜合歸納各組的重點,進行回饋和省思的活動。
關鍵字:
66討論法、
六個學生為一組、
六分鐘、
菲力普、
菲力普66討論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