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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國民教育V.S.義務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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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教育: 具有五大特質:免費教育、公共教育、全民教育、普通教育以及均等教育。免費教育指接受國民教育的國民免繳學費、雜費等任何費用,先進國家(如英國)國民基本教育階段尚且免費提供學生營養品、午餐等福利措施;公共教育指國民教育應以國家辦理為原則,不便允許私人經營而另立學制;全民教育指全體國民進入學齡階段(六歲至十五歲)即有接受國民教育的權利與義務,也稱為強迫教育;普通教育指國民教育的課程設計以實施普通、基本學科及生活知能為主,職業、陶冶課程為例外;均等教育則強調國民教育階段應針對所有學齡兒童提供「入學機會均等」的教育、「受教過程均等」的教育(一樣好的師資、設備、課程)、以及「適性發展均等」的教育(多元的教育內涵及升學管道)。 「國民教育」隱含著「義務教育」、「強迫教育」,並視國家財政狀況,考量是否提供「免費教育」 義務教育: 指政府有義務運用公共資源保障所有適齡兒童接受的教育。義務教育的三個基本原則是強制、普遍與免費。凡是適齡兒童都應強制接受教育的義務,並且教育對象沒有階級或是出身的限制,此外還必須是免納學費的。1717年,普魯士王國開始實施義務國民教育,是全世界第一個實施義務教育的國家。《世界人權宣言》第二十六條第一款指出:「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權利,教育應當免費,至少在初級和基本階段應如此。初級教育應屬義務性質。」現代大部份的國家和地區都有實施義務教育,但年數和成效不一。   綜合以上來看 公共教育是等於義務教育,因為義務教育是政府運用公共資源保障所有適齡兒童接受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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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國民教育義務教育 公共教育免費教育入學機會均等全民教育初級教育受教過程均等強迫教育普通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