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參與式民主
參與式民主又稱之為激進民主理論,代表人物:巴柏、派特曼 參與式民主理論的核心概念是參與,強調公民的政治參與,主張通過公民對公共事務的共同討論、共同協商、共同行動解決共同 體的公共問題。參與式民主是立足于公民身份的政治,公民不僅僅是選民,也不能僅僅把自己看做是政府的顧客、政府的管理對象,公民自身是管理者、自治者,是 自己命運的主宰者,為此必須參與公共事務的討論、協商和決定。民主不是代表的統治,也不是多數人的統治,而是公民的自治,是公民的積極主動的參與,不是消 極的被管理。參與式民主要求公民具有公共精神,關心公共事務,遵循公共理性。這在自由主義看來是對公民過高的道德性要求,自由主義認為人是自私自利的動 物,是純粹的“經濟人”,因此建立在集體主義、利他主義的假設之上的參與式民主過于理想化了。其實,參與式民主並不是建立在集體主義、利他主義的基礎上, 而是相信人既有自私自利的一面又有互助合作的一面,主張在公共事務中,通過公民間的相互對話、討論、協商,去實現一個互助互利的合作目標。參與式民主承認 理性人的私人偏好,但是具有互助、合作、博愛、善良本性的公民,又能在涉及公共事務的問題作出與私人偏好..
關鍵字:
參與式民主、
巴柏、派特曼、
、
不僅僅是選民、
公共精神、
公民的自治、
參與式、
強調公民的政治參與、
有利于共同體的選擇、
民間的相互對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