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焦點團體法
焦點團體法(focus group)係指透過六至十二位參與者針對某特定主題進行自由、互動式討論,以蒐集到比較深入、真實意見與看法的一種質性調查研究方法。由於焦點團體具有團體訪問的形式,因此也稱為焦點訪談法。 焦點團體法有幾項優點: 一、可以透過參與者的互動,獲得較真切的資料; 二、所獲得的資料易於瞭解,不必再經詮釋; 三、可以快速蒐集到相關資料,並做立即處理; 四、具有彈性,可以反覆探詢想要獲得的資訊。 焦點團體法也有幾項限制必須克服: 1.焦點團體的言論或意見經常會離題,難以控制; 2.資料龐雜分析耗時費力; 3.主持人必須具備精熟的會議技巧; 4.同時要聚集一群人討論,有時相當困難; 5.團體成員同質性太高時,意見可能偏狹; 6.由於代表性有限,單靠焦點團體獲得的資料很難做推論。 使用焦點團體法必須經過計畫、討論、分析三個階段。
關鍵字:
卡方考驗、
積差相關、
變異數分析、
ANOVA、
共變數、
共變數分析、
外生變數、
積距相關、
調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