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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杉-法學緒論(下冊)

主題:有限-增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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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102高普Q18):A 有限公司之股東有甲、乙、丙共3 人,各分別出資30 萬元、10 萬元、10 萬元,甲為公司董事。若章程規定,甲有3 表決權、乙有1 表決權、丙有1 表決權,則當公司擬再增資50 萬元時,應經下列何種方式決定之? (A)由甲決定之(B)須經全體股東同意之 (C)須經表決權過半數同意之(D)須經2 人以上股東之同意     有限公司相關之法條  §98~§113     第 106 條   公司增資,應經股東過半數之同意。但股東雖同意增資,仍無按原出資數比例出資之義務。   前項不同意增資之股東,對章程因增資修正部分,視為同意。   有第一項但書情形時,得經全體股東同意,由新股東參加。   公司得經全體股東同意減資或變更其組織為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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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增資全體股東則當公司擬再增資50 萬元時新股東減資章程股份有限公司視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