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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宜蘭縣私立中道中學101年度教師甄試簡章發表于: 2012/05/17 |
宜蘭縣私立中道中學101年度教師甄試簡章
壹、依據:依教師法、師資培育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等相關法令規章辦理。
貳、甄選教師類別:國文、英文、數學、理化、地理、輔導、生物教師
參、錄取名額:正取1名、錄取儲備1名,按成績高低擇優排名次依序錄用,本校得依本學年度實際缺額及應考人成績調整正取或錄取儲備名額。
肆、報名資格
一、國內外大學 (或研究所)以上學歷,教育及相關領域優秀人才。
二、具中等以上學校合格教師資格及任教二年以上經驗者優先錄取。
三、男性需已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
四、具資訊運用能力及輔導知能基礎,且認真有教學熱忱並能配合團隊工作者。
五、無教師法第十四條各款之情事者及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及第三十三條各款之
情事者。
伍、報名程序
一、報名期間:即日起至101年6月7日止(郵戳為憑)。
二、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報名。請填妥附件一報名表、附件二自傳及附件三切結書,並檢附畢業證書影本、教師證影本及其他證明文件,掛號郵寄至「263 宜蘭縣壯圍鄉功勞村中央路三段312巷7號人事室收」,電話:03-9306696~140,請在信封右下角註明「應徵科別教師」。
三、經初審合格者,將以電話通知到校參加筆試、試教、面試等相關甄選事宜。
四、初審資料恕不退還(需要退還資料者,請在信中註明並附回郵信封及郵票)。
陸、甄選方式:
一、筆試:時間約60分鐘內容包含專業知能、班級經營、對私立學校的認知。
二、口試:時間約20分鐘。
1.地點:另訂。
2.內容:包含教育理念、班級經營、專業科目教學知能、學生心理、輔導方法、表達能力、儀容舉止、臨場反應……等。應考人應攜帶個人簡歷表(1式5份A4直式橫書,1張為限)供口試委員參考評閱,亦可攜帶個人教學成果檔案或經歷資料。
三、試教:時間約20分鐘(由甄選小組指定講授內容,當場抽題後準備15分鐘)。
柒、錄取公告:
依實際需要錄取,除於一週內電話通知外,於本校網站公告錄取名單及報到時間。
捌、工作待遇
參照一般公立學校敘薪。
玖、錄聘附則:
一、擬予聘任人員,如係政府機關或公私立學校現職人員,應於應聘報到的同時,檢附原服務機關學校離職證明書或同意書,否則不予聘任。
二、經錄取學校指派兼任職務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辭,否則取消其資格。
三、經錄取並獲本校聘任之人員,應義務協助或擔任本校學生常態性訓練以及招生活動,不得拒絕。
四、經合格錄取並簽約後,不得再至他校應聘,違反此一規定者,本校將列為永不歡迎對象。
五、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做變更時,將於本校網站「最新消息」公告。
六、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均依相關法令及本校甄試計畫辦理,並得補充修正之。
七、欲瞭解宜蘭縣私立中道中學,請上本校網站(http://www.cdsh.ilc.edu.tw/tblog/)瀏覽。
附件一
宜蘭縣私立中道中學101年度教師甄試報名表
甄選類別: 專任教師 編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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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自 傳
(內容可包含個人經歷、專長、教學理念、教學經驗、榮譽事蹟、自我期許及對中道中學的校務建議……等) 請親手書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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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切 結 書
本人報考宜蘭縣私立中道中學教師甄試,如有下列各款情事者,願無異議放棄錄取資格,若已錄取進用亦願接受解聘、停聘或不續聘之處置,並願負一切有關法律及行政責任:
一、未於規定時間繳交原服務機關學校離職同意書或其他應提供或繳交之證明文件。
二、所提有關證件或資料有偽造或不實情事。
三、如所附為外國學歷證件,經依教育部國外學歷查證要點規定查證有不符或不予
認定情形時。
四、具教師法第14 條第1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33 條規定情事者。
五、經甄選錄取予以聘任之教師,未能配合完成本校服務規約之簽署者。
此 致
宜蘭縣私立中道中學
立 切 結 書 人: (簽名)
身分證統一編號:
通 訊 處:
電 話: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