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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中山學校財團法人高雄市中山高級工商職業學校101學年度教師甄選簡章發表于: 2012/06/13 |
中山學校財團法人高雄市中山高級工商職業學校101學年度教師甄選簡章
一、依據: 「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本校教職員甄選辦法及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二、甄選類科及考試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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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報名:
(一)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大學院校、四技、二技等日間部本科系或相關科系畢業。
2.無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三條規定情事者。(如附件,P4)
3.持外國學歷證件者,請繳交(1)國外學校畢業或學位證書及譯本影本各1份。(2)國外學校歷年成績證明(單)影本1份,並出具經法院公證之中譯本。(3)國內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4)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出具之入出境日期、記錄暨護照影印本。(5)駐外單位查證公文函,若係外文證明,應出具中譯本。以上所持國外學歷證件經查證不符「教育部查證認定國外學歷作業要點」暨其補充規定,或不具擔任中等學校教師資格者,應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施行細則」第18條規定,取消錄取資格,並予解聘。
(二)報名方式:
1.現場報名:親自或委託他人備妥各項檢附表件,至本校人事室(逸仙大樓2樓)報名。
2.通訊報名:備妥各項檢附表件,連同報名費(請購買郵政匯票抬頭註明「中山工商實習銀行」)以限時掛號方式郵寄至「831高雄市大寮區正氣路79號中山工商人事室收」,收件後將以E-MAIL方式回信告知。
(三)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1年7月2日16:30止(含報名資料送達人事室)。
(四)報名費:新台幣伍佰元,餐旅群須另繳實作材料費陸佰元。
(五)檢附表件:(送件後恕不退還)
1.報名表(限用藍、黑色原子筆以正楷書寫清楚或打字,並請自行貼妥最近3個月內之2吋正面脫帽半身相片)
2.自傳(P6)
3.切結書(P7)
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學歷證件及成績單影本
6.合格教師證書或合格技術教師證書影本(未具合格教師證者,如具實習教師證書或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請檢附相關文件影本,均無者免附)
7.退伍令影本(免服兵役者須附免服兵役證明影本,女性免繳)
8.乙級證照相關文件影本(無者免附)
9.上列文件請依序裝訂,4-8項以A4格式影印
(六)洽詢電話:07-7815311 分機205&105,07-7820746人事室李小姐、楊小姐或陳組長
四、甄選方式:
(一)甄試項目及配分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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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筆試、試教及實作範圍:(99課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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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試程表於101年7月4日下午16時於本校網站公告。http://www.csic.khc.edu.tw/2010/
五、公告、報到:
(一)錄取名單將於101年7月6日下午7時本校網站公告。http://www.csic.khc.edu.tw/2010/
(二) 錄取者請於7月9日上午10時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接聘事宜,並繳交101年1月1日(含)以後之公立、區域(含)以上醫院健康檢查證明書正本,除一般檢查項目外,尚須包含胸部X光檢查、血壓、尿液及血液檢查(包含肝、腎功能、B及C型肝炎、WBC、Hb、Glu、TG、CHOL、ALT檢查),具有精神疾病及法定傳染病者請勿報考。
六、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等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附件】
u 教師法:
第十四條 教師聘任後除有下列各款之一者外,不得解聘、停聘或不續聘:
一、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判決確定,未獲宣告緩刑者。
二、曾服公務,因貪污瀆職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三、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四、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五、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六、行為不檢有損師道,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者。
七、經合格醫師證明有精神病者。
八、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有具體事實或違反聘約情節重大者。
九、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u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第三十一條 具有左列情事之一者,不得為教育人員;其已任用者,應報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後,予以解聘或免職。
一、曾犯內亂、外患罪,經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二、曾服公務,因貪污瀆職經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三、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四、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五、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六、經醫師證明有精神病者。
七、行為不檢有損師道,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者。
第三十三條 有痼病不能任事,或曾服公務交代未清者,不得任用為教育人員。已屆應即退休年齡者,不得任用為專任教育人員。
中山學校財團法人高雄市中山高級工商職業學校教師甄選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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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徵群科別:_________筆試/實作項目: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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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粗線部份由承辦人填寫。2.學歷內容請詳填,但只須繳驗大專以上畢業證書影本。
二、自傳(親筆書寫800字以上)
三、切結書 *全體報考人均須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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