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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下
阿摩第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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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教】個別化教育計畫

發表于: 2022/06/18


IEP

最少限制的環境、免費適當的公立教育、最少限制的環境和個別化教育計畫,免費適當的教育是透過IEP落實身心障礙學生的需求和服務,同時作為特教績效標準,讓家長了解參與兒童教育。
保障身心障礙學生權益
IEP的精神是強調個別化,每個學生可以根據學習現況與需求,家長和教育人員(普教特教老師和專業人員)一起決定教育目標和達成目標的過程,避免大鍋飯式的教學方式,落實特教。
IEP程序

1. 提供家長說明。
2. 符合國家規定的時間。
3. 家長參與教育決策。
4. 完整、個別化評鑑。
5. 所有需要參與IEP的團隊成員確實參加會議。
6. 內容適當。
7. 依照所寫的內容執行。
IEP實質要求

學校必須提供學生實際有益的教育,包括:
1. 完整評量學生的學業和和功能需求。
2. 依照期需求建立目標。
3. 目標是完整、適當及可測量的。
4. 特殊教育和相關服務必須適有科學研究有效的。
5. 監督其進步是否來自所設定的目標。
IEP的內涵

IEP書面報告
IEP會議
IEP參加成員

家長、老師(普教與特教)、公立機構代表、對評量能解釋的人、指定專業人員、轉銜服務參與者等
障礙學生(2020.07新增)
參與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之人員,應包括學校行政人員、特殊教育及相關教師、學生家長;必要時,得邀請相關專業人員及學生本人參與,學生家長亦得邀請相關人員陪同。
IDEA對IEP的規定

1.說明兒童目前教育表現水準
2.可以測量的年度計畫(包括基準點和短期教學目標)
3.兒童的特殊教育、相關服務、輔助性器材和服務
4.參與普通班的程度、參與全州評量或不參與的原因
5.提供服務的時間起始和頻率
6.如何評量年度目標達成
7.對於16歲的障礙學生及家長提供說明其轉銜服務、對於14歲障礙學生決定課程轉銜。
8.達成年度目標的評量方式,定期通知家長的方式。
9.對於行為問題的介入與支持策略
IEP的訂定時間

身心障礙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學校應於新生及轉學生入學後一個月內訂定;其餘在學學生之個別化教育計畫,應於開學前訂定。
前項計畫,每學期應至少檢討一次。
IEP的目的

IEP提供父母和教育人員合作的機會,IEP的目的是確定學生可以取得連續服務、有利親師的溝通,解決彼此歧見,對於學生的需求賦與法律的保障,每個學生可以有屬於自己的教育計畫,充分尊重個別需求,透過評鑑檢核執行監督特教品質。
重視實際成效

美國2004年IDEA對IEP的要求從形式更重視實際成效,減少過多文書及規定,讓學校及家長都可以更有彈性的處理。
對於家長無法提供同意的授權學校可以不提供服務或是透過due process聽證會處理,取得同意後提供服務。若無法得到同意,學校可以不用提供特教及相關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