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制度核心價值的轉變
一、功績制度(傳統價值)
1883年潘德頓法案
★1.追求組織效率與效能
聯邦文官委員會
1978年文官改革法(卡特)
★2.個人權利
(1)功績制保護委員會
(2)聯邦勞動關係區
★3.能力成就
(1)人事管理區
★4.社會衡平
(1)平等就業機會委員會
★分贓制度
★政治回應
(1)資深文官職
二、功績制度(信興價值)
1980年NPM(新公共管理)
★1.個人責任的要求
★2.有限反分權化的政府
2000年NPS(新公共服務)
★3.社會服務的社群責任
資料來源: 紀綱(紀傑)的歷年努力學習過程筆記( Hui Min跟著學習與修改~ : ))
資料來源: 志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