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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摩第 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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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學生助理納勞保 教部下週報告

發表于: 2013/12/19


學生助理是否為勞工爭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駁回台大提起的行政訴訟;教育部長蔣偉寧今天承諾,將於下週到立法院作專案報告。
今年4月,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在訴願中認定,兼任教學助理、國科會兼任研究助理、國科會研究計畫臨時工等,都是受雇於台大的勞工。台大6月以學生身分與勞工身分互斥為由,對勞委會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訴願的決議。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1月駁回台大的行政訴訟,台大工會認為形同承認學生助理的勞工地位和勞動權益,要求校方履行勞雇關係的法律義務,徹底檢討勞動處境,建立工作規則等。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審查國立大學預算,民主進步黨籍立委陳亭妃提案凍結台大相關費用,引起討論。
台大校長楊泮池表示,11月就已決定不再上訴,而是改請教育部出面協商。基本上校方希望「分開來看」,有對價關係的工讀生、臨時工、專任助理可以等同勞工,但兼任助理等比較「模糊」的身分,則要進一步協商解決。
教育部長蔣偉寧也認為需全盤處理,已邀集國科會、勞委會等相關單位協商,將爭議減到最小。
蔣偉寧指出,兼任學生助理如果都要牽涉到勞保,可能會使原本一些可以給學生的研究經費,變成不給學生,「這衝擊很大」。
民進黨籍立委鄭麗君則建議教育部可以參考輔仁大學作法,讓兼任助理自己決定要不要納入勞健保,如果不願可以簽自願放棄。輔大靠這項制度,9成以上學生助理都有勞健保。
立委、教育部、台大等討論沒有共識,蔣偉寧最後承諾下週到教育部作專案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