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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上
阿摩第 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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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報】應試更難 高考1級得有工作經驗

發表于: 2013/04/23


 
【原文轉自:
http://mag.udn.com/mag/campus/storypage.jsp?f_MAIN_ID=478&f_SUB_ID=5567&f_ART_ID=451869
聯合報 / 記者曹以會/台北報導】 更新日期: 2013/4/22 下午 07:07:48 根據考選部修正的公務人員考試法草案,高考一級的應考資格將變得更嚴格。目前規定只要有博士學位就可報考,但是未來考試法修正通過之後,高考一級報考資格,除了應具博士學位外,還要有三年以上該學科領域的工作經驗,成績優良且有證明文件者,才可以報考。

這項草案目前還在考試院全院審查會中討論,尚未確定何時會送立法院審查。

考選部指出,高考一級資格加嚴,是配合「公務員任用法」修正,未來高考一級的初任職等,由現行的薦任九職等,升級為簡任十職等。目前公務員任用法修正草案,尚在立法院待審中,尚未通過。

此外,考試院院會近日也通過高考一級考試規則部分條文修正案,考試院秘書長黃雅榜表示,為了配合著作發明審查規則規定改變,修正公務人員高考一級考試規則,將第二試的著作或發明審查委員人數由2人修正為3人。

黃雅榜表示,高考一級的第一試錄取人員,如果要參加第二試,除了要準備送審著作外,還要繳交審查費高達6000元,而這項考試各類科需用名額,大多只要1至2人,錄取率極低。

太多考生參加二試卻未錄取,不但耗費考生的時間也耗費金錢。黃雅榜表示,為了提高委員審查著作或發明的效率及品質,同時維護考試公平性,於是修正公務人員高考一級考試規則,將第一試錄取人數由按各類科全程到考人數25%擇優錄取,修正為按15%擇優錄取。

同法中有關「錄取人數未達需用名額三倍者,按需用名額三倍擇優錄取」的文字仍予保留,以利全程到考人數較少的類科,第一試仍可錄取適量人員,進入第二試的篩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