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四上
阿摩第 5 期
2071枚
 2 

【國外】留日生沒帶「在留卡」 被查6小時

發表于: 2013/11/16


留日學生注意,未帶外國人相關居留證件可能很嚴重!一對在日本的台灣留學生夫婦只因中午吃飯不知餐廳店址,向警察問路,被警方盤查發現留學生夫婦沒攜帶在留卡(日方發給外國人之居留證)和護照,不僅當場被搜身,回家拿證件再出示後,還是被要求進行唾液、DNA檢體採集和指紋建檔,前後耗了6個多小時才被放行。
 
 
 
台灣留學生夫婦被盤查事件發生在11月10日中午的東京街頭,留學生Dale(化名)和丈夫向警察問路,但警察發現兩人未攜帶在留卡、護照及學生證,接著就請女警搜身,將兩人載回家中拿身分文件。雖然身分已被證明,兩人仍被送往檢察署製作筆錄,並採集唾液檢體等個人生物資料建檔。Dale日前在ptt上披露此事,坦承自己沒帶證件雖是違反規定,但質疑出示證件後仍被像犯人一樣對待,隱私完全暴露,「這真的合理嗎?」
 
Dale受記者訪問時說,製作筆錄時,警方有幫忙找中文翻譯,但進行檢體蒐集時,他們曾經表達過「不想接受」,警方卻僅以禮貌的口吻表示「那是規定,抱歉」,且直至被採完檢體後,才讓他們簽同意書,Dale 因此質疑日本警方蒐集檢體的合法性。
 
我駐日代表處11日獲知留學生夫妻的遭遇,僅向他們介紹日本政府的「自主申訴管道」,但夫妻倆擔心日文能力不足,再經詢問,駐日代表處才表示,會再透過管道向日方了解狀況,若兩夫妻堅持要向警察單位申訴,卻擔心日文能力不足,代表處會全力協助,處理後續申訴文件。
 
外交部發言人高安呼籲,在外國人一定要注意該國的規定,攜帶必要文件,以避免誤會。亞東關係協會秘書長羅坤燦指出,會繼續了解狀況,若發現警方有特別侮辱、過當對待我留學生,協會也會積極向日方反應。
 
閱報秘書╱在留卡
 
 
 
•日本政府自去年7月9日起實施新的「在留管理制度」,以明確掌握在日合法中長期居留外國人的居留情況,依新制發給的「在留卡」,記載居留人姓名、國籍、出生日期,以及居留資格、居留期限、可否就業等相關資訊,並附有照片。新的在留管理制度實施後,過去的「外國人登錄制度」已被廢止。外國人在辦理登陸許可、居留資格變更許可、居留期間更新許可等手續時,都需出示「在留卡」,「在留卡」具有證明書的性質。
 
新制的實施,同時將外國人居留日本的上限由最長三年延長為五年,出境之日起1年以內再入境時,原則上毋需辦理再入境許可手續;透過新制,日本政府也得以統整相關資訊,對外國人在日本的真實居留狀況,得以比照日本人,有更精確的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