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載入中..請稍候..
【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我想開課
●
公告
搜尋
回報
註冊
登入
功能列表
課程筆記
循序
試卷
寫作批改
NEW!
錯題
自由
考試秘書
考試一覽表
近期刊誤
最近測驗
未完成試卷
冠軍賽
精熟測驗
各科能力分析
打氣工具
私人筆記
打卡
考用行事曆
我上傳的試卷
收錄的題目
按讚的題目
發表的討論
查單字
收錄的試卷
好友
加值服務
商城
鑽石兌換商城
NEW!
加值訂單查詢
VIP專區
VIP與詳解卡管理
VIP功能介紹
下載題庫專區
下載題庫
試題查詢
序號兌換
活動
密技
黃詩涵
大四上
阿摩第 5 期
2071枚
打氣
送VIP
+好友
◄ 返回列表
發帖
回覆
2
人
【其它】職安法三讀/千萬勞工納保障 增防過勞條款
發表于: 2013/06/19
自由時報 – 2013年6月19日 上午6:12
自營派遣等 所有工作者均適用
〔自由時報記者施曉光、謝文華/台北報導〕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勞工安全衛生法修正案」,並更名為「職業安全衛生法」;適用對象由原先只佔勞工總數六十五%的十四類勞工擴及所有「工作者」,人數達一千零六十七萬人,除原本適用的勞工外,包括計程車司機、攤販等自營者、志工、實習生、派遣工均納入保障。
http://l1.yimg.com/bt/api/res/1.2/QYzg4O2UFBUqqNXLqrBQ6Q--/YXBwaWQ9eW5ld3M7cT04NTt3PTYzMA--/http://media.zenfs.com/zh_hant_tw/News/libertytimes/t1_20130619.600_105.jpg
若致員工過勞 雇主最高罰30萬
這次修法增訂「防過勞條款」與「六輕條款」;前者規定雇主應規劃及採取安全衛生措施,包括健檢、縮短工時等措施,預防員工因輪班、夜間工作、長時間工作等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違者要罰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的行政罰鍰,若致勞工發生職業病,最高可處三十萬元罰鍰。
訂六輕條款 未落實安檢罰300萬
「六輕條款」則規定凡是從事石化業或製造、處置、使用危害性化學品達一定量的危險性工作場所,如果未定期實施製程安全評估並報請勞動檢查機構備查,且因危害性化學品洩漏或發生火災、爆炸導致有人死亡、三人以上罹災,或一人以上罹災且須住院治療等職業災害,要處卅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
另外,這次修法對於未成年人及婦女也提供更多保護規定,例如未滿十八歲的勞工,經醫師評估有影響健康之虞時,雇主應變更其工作場所、縮短工時並採取健康管理措施,違規業者要罰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對於懷孕或生產後未滿一年的女性勞工,雇主應採取工作調整或更換等健康保護措施。例如專櫃小姐若懷孕,雇主應允許她在沒有顧客上門時可坐著,不得強制要求久站;SOGO百貨專櫃小姐陳芝穎受訪直說:「非常好!」
這次修法也新增「勞工主動迴避危險權」,賦予勞工可以基於安全考量,自行決定迴避危險的權利,勞工執行職務時發現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就可以在不危及其他工作者安全情形下,自行停止作業及退避至安全場所,並立即向直屬主管報告,雇主不得因此將勞工解僱、調職、不給付停止作業期間工資或其他不利的處分,否則將被處罰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新法也規定像營造工程,若小包商只出工人,大包商卻未提供安全機具及環境,導致小包工人發生職災,大包商也須負連帶賠償責任。一位營造公司溫姓副理受訪認為合理,表示將依法照辦。
勞檢員嚴重不足 勞團呼籲檢討
不過,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憂心表示,本次修法雖新增許多雇主義務與責任,但多為概略性規範,未來訂定相關子法恐有更多挑戰;勞陣聲明也指出,截至去年三月全國勞動檢查員共計兩百九十四人,平均檢查人力約每十萬勞工有○.二七名,遠低於國際標準,如歐盟建議量為一.五名、瑞典二.九名、芬蘭一.六名、英國一.一名;在國內勞檢員嚴重不足下,如何建立有效監督機制,不致使新法空有條文卻無從落實,勞委會應檢討配套以確保新法落實。
工傷協會一位專員昨日說,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法三讀,但未通過受害工人最關心的「雇主致員工過勞死,應課以刑責」條文,他們希望勞委會及立法院能儘速補好這次修法的大漏洞。
沒應屆畢業生 柑林國小辦「升級典禮」
男想離婚 搬出30年前軍規
dognews
錯在阿摩,贏在考場
給我們一個讚,讓我們可以做的更好!
登入後,將不會看到此視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