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二上
阿摩第 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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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酒駕想吃免錢牢飯 自首換罰6萬7

發表于: 2013/07/28


自由時報 – 2013年7月28日 上午6:11

 
〔自由時報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苗栗縣南庄鄉39歲邱姓男子,失業又被討債,酒後騎機車到派出所自首酒駕,盤算可吃免錢的牢飯又可躲債主,警方測得他的酒測值為0.83,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但苗栗地檢署裁定他無保請回,邱男不僅無法得償所願,還得吃上6萬7500元的紅單。
邱姓男子26日中午在頭份鎮一家檳榔攤喝了2瓶米酒後,騎機車到斗坪派出所,下車後直奔派出所值班台說︰「我酒後騎車,把我抓去關吧!」值班員警雖聞到酒氣,但邱男行為不合常理,起初還以為他有精神疾病。
警方詢問後,才知道邱男因失業多時,又欠債遭追討,想吃免錢的牢飯,經查證邱男是騎機車前來,連換洗內衣褲都已備妥。
警方隨即偵辦,測得邱男酒精呼氣值為0.83,接著再進行生理平衡觀測,邱男可能「太想進去了」,還在同心圓描繪測試時,離譜地亂畫。
由於邱男沒有公共危險前科,此次酒後駕車也沒有肇事,警方依過往案件偵辦「經驗」,告知「可能不可行」,邱男當下難掩失望地說「啊!不會馬上關喔!」但隨後又補了一句「那我可不可以對檢察官大小聲?」
警訊後依公共危險罪嫌將邱男移送苗栗地檢署,檢察官複訊後,裁定邱男無保請回,但因邱男酒後騎機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依他的酒測值,要罰6萬7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