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頭城公司於 X1 年底開始於北部山區找尋鐵礦,並 X2 年初取得一鐵礦探勘權。X1 年至 X2 年間關於鐵礦探勘
與評估共發生下列支出:
已知鑽探機之耐用年限為 8 年,無殘值,亦可用於其他地點之探勘。頭城公司於 X3 年初證實開採達技術可行
其商業價值亦得到證明,估計可採鐵礦 8,000,000 噸,並於 X3 年 2 月開始投入開發鐵礦,X3 年度陸續發生之
開發成本(包含相關設備之折舊費用)共計$2,900,000,且估計廢礦殘值$60,000。頭城公司於 X3 年 12 月底評估該鐵礦已達可正式大量開採之狀態。
試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