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行政執行法關於救濟之規定,下列何者正確?
(A)受理機關為執行機關之上級機關
(B)聲明異議應繕具異議書經執行機關向上級機關提出
(C)行政執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因聲明異議而停止執行
(D)利害關係人聲明異議於執行程序終結後,亦得為之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63), B(132), C(3640), D(83), E(0) #153890
統計: A(163), B(132), C(3640), D(83), E(0) #153890
詳解 (共 5 筆)
#144575
62
2
#1666864
行政執行法第 9 條
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對執行命令、執行方法、應遵守之程序或其他侵害利
益之情事,得於執行程序終結前(D),向執行機關(A)、(B)聲明異議。
前項聲明異議,執行機關認其有理由者,應即停止執行,並撤銷或更正已
為之執行行為;認其無理由者,應於十日內加具意見,送直接上級主管機
關於三十日內決定之。
行政執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因聲明異議而停止執行。(C)但執行機關因
必要情形,得依職權或申請停止之。
34
1
#5453622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