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規定,經營電子遊戲場業者,涉及賭博、妨害風化或其他犯罪行為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應命其停業,並於判決確定前,停止受理其公司或商號名稱及代表人或負責人變更登記之申請。該規定有違反下列何種行 政法一般法律原則之虞?
(A)罪責相當原則
(B)比例原則
(C)法律明確性原則
(D)授權明確性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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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50), B(3410), C(3953), D(940), E(0) #1266727

詳解 (共 10 筆)

#1334427

其實這類的題有不少,但考明確性原則有一個特點,

經營電子遊戲場業者,涉及賭博、妨害風化者,或其他犯罪行為 
其他 即是未明確,題目得看的細點,不然會中比例原則的陷阱,因為很多屬於違反比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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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8532

依據林清老師的書

問題是出在4F所註記的

「經營電子遊戲場業者,涉及賭博、妨害風化或其他犯罪行為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應命其停業,並於判決確定前,停止受理其公司或商號名稱及代表人或負責人變更登記之申請」

所以才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

其他部分則沒有多說什麼

所以上面一頭熱討論一堆的東西應該不是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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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0317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第31...
(共 259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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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85970

題目敘述中,單憑「其他犯罪行為」一詞,無法讓受規範者可預見;

   違反C選項法律明確性原則。
109.10.31筆者轉採納﹝「....命其停業...」欠缺法律明確性﹞之說法;理由,對業者而言,最重要的就是經濟與生活問題〈員工薪資、貸款利息以及家庭支出等等......〉,故當然希望行政機關在作成這份處分書時能夠清楚地指出停業到何時。至於能否進行公司名稱變更申請,對於聰明的老闆而言這些都是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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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6491
出處:【高雄高等行政法院93 年7 月19 日93 年度訴字第348 號判決】 〈法律本身雖無期間限制,個案適用時仍應注意為一定期限之限制,不得任意為無期限之行政處分(未設期限之規定,尚難謂符合法律明確性原則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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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5312

Re: 題目多2寫個「未定」會少塊肉膩

其實是考題本身違反明確性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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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76441

我覺得 這題想考的地方 主要 是在 法律律明確性下面的三個意涵

1.可理解 2.可遇見 3.可審查

這個題目 主要問題在{  應命其停業,並於判決確定前,停止受理其公司或商號名稱及代表人或負責人變更登記之}

這句明顯違反明確性原則 

D 授權明確性 是指 法律授權於下級機關發布命令時 內容 範圍 授權目的應明確  所以跟本體無關

B比例原則 是探討 手段跟目的的達成有無均衡  

所以C才是正解 

  *  小提醒

明確性原則 有分

憲法層次  又分 法律明確性 . 授權明確性

行政法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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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8077
停業的期限未定,而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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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0047
命其停業到「判決確定前」,原來這樣也算「不明確」;我以為是「涉及」就要「停業」所以處罰過重違反比例原則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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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77784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依法)規定-經營電子遊戲場業者,涉及賭博、妨害風化或其他犯罪行為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應命其停業,並於判決確定前,停止受理其公司或商號名稱及代表人或負責人變更登記之申請。

 

歷屆試題有針對CD選項的題目(102地特三等,第25題)

C選項的法律明確性原則是針對法律的明確性

D選項的授權明確性原則針對法規命令的明確性

行政行為的明確性是針對行政處分


所以是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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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335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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