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規定,經營電子遊戲場業者,涉及賭博、妨害風化或其他犯罪行為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應命其停業,並於判決確定前,停止受理其公司或商號名稱及代表人或負責人變更登記之申請。該規定有違反下列何種行
政法一般法律原則之虞?
(A)罪責相當原則
(B)比例原則
(C)法律明確性原則
(D)授權明確性原則
統計: A(350), B(3410), C(3953), D(940), E(0) #1266727
詳解 (共 10 筆)
其實這類的題有不少,但考明確性原則有一個特點,
依據林清老師的書
問題是出在4F所註記的
「經營電子遊戲場業者,涉及賭博、妨害風化或其他犯罪行為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應命其停業,並於判決確定前,停止受理其公司或商號名稱及代表人或負責人變更登記之申請」
所以才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
其他部分則沒有多說什麼
所以上面一頭熱討論一堆的東西應該不是重點
題目敘述中,單憑「其他犯罪行為」一詞,無法讓受規範者可預見;
違反C選項法律明確性原則。
109.10.31筆者轉採納﹝「....命其停業...」欠缺法律明確性﹞之說法;理由,對業者而言,最重要的就是經濟與生活問題〈員工薪資、貸款利息以及家庭支出等等......〉,故當然希望行政機關在作成這份處分書時能夠清楚地指出停業到何時。至於能否進行公司名稱變更申請,對於聰明的老闆而言這些都是瑣事。
Re: 題目多2寫個「未定」會少塊肉膩
其實是考題本身違反明確性原則:)
我覺得 這題想考的地方 主要 是在 法律律明確性下面的三個意涵
1.可理解 2.可遇見 3.可審查
這個題目 主要問題在{ 應命其停業,並於判決確定前,停止受理其公司或商號名稱及代表人或負責人變更登記之}
這句明顯違反明確性原則
D 授權明確性 是指 法律授權於下級機關發布命令時 內容 範圍 授權目的應明確 所以跟本體無關
B比例原則 是探討 手段跟目的的達成有無均衡
所以C才是正解
* 小提醒
明確性原則 有分
憲法層次 又分 法律明確性 . 授權明確性
行政法層次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依法)規定-經營電子遊戲場業者,涉及賭博、妨害風化或其他犯罪行為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應命其停業,並於判決確定前,停止受理其公司或商號名稱及代表人或負責人變更登記之申請。
歷屆試題有針對CD選項的題目(102地特三等,第25題)
C選項的法律明確性原則是針對法律的明確性
D選項的授權明確性原則是針對法規命令的明確性
行政行為的明確性是針對行政處分
所以是C